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2025

若相离社会热点 2025-03-14 21:33:03 350阅读 举报

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2025很多人对于这个问题不了解,今天小编整理给大家详细解读一下具体是什么情况。

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2025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政策​

(一)海南地区​

2025年3月12日,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依据《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能够按照欠缴年度的缴费标准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但需注意,2026年1月1日后政策有变化,若参保人员未按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到60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就得先继续逐年缴费。逐年缴费5年后,到6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仍不满15年的,此时才有两个选择,一是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二是选择终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已经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可以再补缴养老保险费。而且参保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政府不会给予缴费补贴。举例来说,某男性今年55岁,之前从未缴纳过基本养老保险费,如果他在2025年年底前一次性补缴了近10年的居民养老保险,后续继续每年按时缴纳居民养老保险费,那么到60岁时,就能够正常到龄申请领取养老金。要是他今年没有进行一次性补缴,明年才开始缴纳居民养老保险费,到60岁时,只缴费4年,就无法正常办理申请领取养老金,而是需要继续逐年缴费5年后,再一次性补缴之前未缴的6年费用,才可以领取养老金。目前,海南执行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区间为每年200元至1.17万元,参保者可在此范围内,自愿选择100的整数倍进行缴费。若今年底前有意一次性补缴该项业务,居民可到户籍辖区范围内市、县(区)级社保经办机构,乡镇(街道)服务中心,行政村(社区)服务站等机构办理。​

(二)其他部分地区​

部分地区自2025年3月1日起停止执行年满60周岁可一次性补足1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原新农保)的补缴政策。新的补缴规则调整为:年满60周岁但缴费不足15年的,需要办理延后缴费,一直到年满65周岁后才能办理一次性趸缴。比如在某地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在2010年1月1日实施,对于在该政策实施时已年满45周岁(即1965年1月1日(含当日)前出生的人员),同时未缴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年限,且未享受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户籍居民,若有意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需要在2025年2月28日前,到户籍所属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申请办理一次性补缴业务(是否符合补缴条件以社保部门审核为准),逾期将不再受理。​

另外,像安宁地区规定,2025年达到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却未补缴的参保人应尽快缴费。其补缴条件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缴费期内中断补缴,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未实现连续缴费,可从中断缴费的次年继续缴费,中断前后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不过中断补缴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二是到龄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待遇年龄不足15年,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可选择申请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这种情况可同时享受政府缴费补贴。补缴标准方面,补缴金额不得超过当年最高缴费档次标准。补缴流程为参保人向街道或村(社区)提出补缴申请,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将补缴信息推送至税务部门,参保人进行缴费,社保经办机构收到税务部门缴费到账信息后记录个人账户。​

  二、职工养老保险补缴政策​

(一)单位原因导致断缴​

根据规定,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原因造成职工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需要用人单位为个人办理补缴手续。在单位就职期间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社保断缴,单位需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提出申请,并办理补缴手续。职工个人无需主动申请补缴,但需确保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例如,某公司因资金周转问题,导致部分职工2025年3月至5月的养老保险未缴纳,在2025年被社保部门发现后,公司需为这些职工办理这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补缴手续,补缴费用由公司承担相应部分(具体承担比例根据当地政策规定),职工个人承担个人应缴部分。​

(二)个人特殊情况补缴​

临近退休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达到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人员,部分地区允许通过一次性补缴的方式,补足至15年,从而满足领取养老金的条件。例如,老张今年60岁,只缴纳了12年养老保险,在符合当地政策的情况下,他可以一次性补缴3年,满足领取养老金的条件。不过,不同地区对于此类补缴的具体规定可能存在差异,包括是否允许一次性补缴、补缴的具体流程以及费用计算方式等,需要以当地社保部门规定为准。​

曾因历史原因未参保或缴费不足:对于一些特殊群体,如2011年前退休的国企职工、1961年至1982年期间的下乡知青等,部分地区新规提供了“一次性补缴”的机会,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这些人可以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满足1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后领取养老金。但这也并非全国统一政策,各地区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符合条件的人员需关注当地政策通知,并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办理补缴手续。​

(三)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断缴,多数地区根据国家和当地相关政策规定,不可以事后追补缴费来增加缴费年限。例如,在很多地方,灵活就业人员应当按月缴费,若出现断缴,不能像单位职工因单位原因断缴那样进行补缴。但也有个别地区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出台了一些特殊政策,比如提供了灵活补缴政策,可以选择按月、按季度、按半年甚至按年缴费,缴费时间更加自由。同时,随着全国社保一网通办的推进,打破了地域限制,异地转移接续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来说也逐渐不再成为难题。但总体而言,灵活就业人员补缴政策在各地差异较大,需以当地具体政策为准。

养老保险补缴审批多长时间?

养老保险补缴相关时间情况

1、补缴审核时间

社保补缴申请后一般需要10个工作日左右才能查到结果。这是因为社保补缴申请需要经过社保局的审核和核算才能确定是否被接受,并且不同的地区和部门审核速度不同,因此需要一定的时间来查到结果。不过,补缴社保审核一般也可在四个小时完成。通常每月11日至本月最后一个工作日是单位接受申报的时间。另外,政府承诺办结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业务的时限为10天,其中包含5个工作日时长的审核以及另外5个工作日的审批流程。

2、不同人群补缴时间要求

70后相关规定

截止2022年12月31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及以上的参保人员可以补缴,但是最长补缴年限为10年,补缴年限不得超过10年。

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60周岁及以上人员,补缴不超过15年;70周岁及以上人员,补缴不超过5年。

灵活就业人员和城镇个体工商户,以及县以上统筹地区社会保险部门确定的特殊人群等,应当由个人按照缴费基数的100%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纳。

海南省城乡居民规定

2025年12月31日前,海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可按照欠缴年度的缴费标准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员未按照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60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继续逐年缴费;逐年缴费5年至6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仍不满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也可以选择终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不过,已经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得再补缴养老保险费。

特殊情况公示时间

如梓潼县原自强区供销社贾强德、严国建同志拟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缴,公示期为7天(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2月24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为其办理补缴。

养老保险补缴怎么操作?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操作​

(一)确定补缴资格​

未按时足额缴费:参保者在规定的缴费年度内,未按选定的缴费档次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如应缴2000元,实际只缴纳了1500元,差额部分可申请补缴。​

错过集中缴费期:部分地区设置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中缴费期,若参保人因个人原因错过,在符合当地政策的情况下,可进行补缴。​

到龄但缴费年限不足:参保人达到60周岁领取待遇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可按规定补缴至15年,但各地补缴政策有所不同,如海南地区,2025年12月31日前,可按欠缴年度缴费标准补缴;2026年1月1日后,若到60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需先逐年缴费5年,若到65周岁仍不满15年,才可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

(二)补缴金额计算​

补缴金额=补缴年度的缴费标准×补缴年限。例如,某地区202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100元至3000元多个档次,若参保人选择500元档次,需补缴3年,则补缴金额为500×3=1500元。注意,补缴不享受政府当年的缴费补贴,如正常缴费500元档次,政府补贴50元,补缴时则没有这50元补贴。​

(三)办理流程​

准备材料:一般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线下办理:前往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居)委会协办员处或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工作人员说明补缴意愿,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申请表》,提交准备好的材料。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确认补缴资格和补缴金额,审核通过后,将补缴信息录入系统,并告知参保人缴费方式,可通过银行代扣、自助终端缴费、税务窗口缴费等方式完成补缴。​

线上办理:部分地区开通了线上补缴渠道,如当地社保APP、微信公众号或政务服务网。以社保APP为例,参保人登录APP,进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模块,点击“补缴申请”,按系统提示填写补缴信息,如补缴年度、补缴档次等,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申请提交成功后,通过APP内的缴费功能,选择适合的支付方式(如微信、支付宝、银联支付)完成缴费。缴费成功后,可在APP内查询补缴记录和个人账户余额。​

  二、职工养老保险补缴操作​

(一)单位原因导致断缴的补缴​

明确责任主体:用人单位应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职工养老保险断缴的补缴责任。常见原因包括用人单位未及时申报、漏报职工参保信息,或因资金困难未按时缴纳社保费等。​

提交申请材料:用人单位需准备补缴申请报告,详细说明断缴原因、断缴时间、涉及职工名单等;职工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工资发放清单,用于确定补缴基数;《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可在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官网下载或到窗口领取。​

办理流程:用人单位将上述材料提交至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材料,确认补缴金额,生成补缴计划。用人单位根据补缴计划,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银行代扣、社保自助终端或税务部门指定的缴费渠道完成补缴费用缴纳。补缴完成后,社保经办机构更新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职工可通过社保查询系统或到经办机构窗口查询补缴记录。​

(二)个人原因导致断缴的补缴(以灵活就业人员为例)​

符合补缴条件:少数地区允许灵活就业人员因特殊原因断缴后补缴,如部分地区规定因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断缴的,可申请补缴。或在政策调整过渡期内,符合特定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补缴。​

申请流程:灵活就业人员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补缴申请,填写《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缴申请表》,说明断缴原因和补缴时段。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部分地区需要)等材料。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材料,对于符合条件的,确定补缴金额和补缴方式。​

缴费方式:审核通过后,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税务部门指定的线上缴费渠道,如电子税务局、微信或支付宝的社保缴费小程序,输入个人信息和补缴金额,完成缴费。也可前往当地税务大厅或社保经办机构指定的银行网点,通过现金、刷卡等方式缴纳补缴费用。缴费成功后,妥善保存缴费凭证,以便日后查询核对。​

(三)临近退休人员补缴​

确定补缴政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人员,各地补缴政策不同。部分地区允许一次性补缴,如北京规定,2011年7月1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本市户籍人员,可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部分地区则需逐年缴费至满15年,如上海规定,2011年7月1日后参保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需继续逐年缴费满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办理流程:临近退休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提前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补缴政策,准备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符合一次性补缴条件的人员,填写《养老保险补缴申请表》,提交材料后,社保经办机构核算补缴金额,个人完成缴费后,办理退休手续,开始领取养老金。对于需逐年缴费的人员,按规定继续缴费,达到规定年限后再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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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若相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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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评论
茶笺油灯
1楼 · 3小时前

如果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有权向所在单位要求享受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