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开庭时间到了没去可以吗

江卿凉生离婚纠纷 2025-03-19 22:05:12 349阅读 举报

一、离婚开庭时间到了,您能准时到场吗?

1、如果是拒不到庭的被告,可以要求法院采取拘传措施,但是如果被告缺席,那么原则上不予缺席判决,因为离婚涉及夫妻身份关系的解除,关系重大,判决离婚感情确已破裂为依据,如果只有一方到庭,是无法对案情作出判断的,只有例外三种情况可以缺席判决。《民诉法》第62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了不能表达意志外,仍应出庭,确立了离婚案件不能缺席审理的原则。例外三种情况可以缺席审理,第一,《民诉法》第62条第二款,离婚案件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第二,《最高院关于民诉意见第151条的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的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的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第三,《最高院关于使用民诉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7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

引用法规
[1]《民诉法》 第62条
[1]《民诉法》 第62条
[1]《最高院关于民诉意见第151条的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的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的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第三,《最高院关于使用民诉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157条

二、法院通知开庭时间不去可以嗎?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法院通知开庭时间不去不可以,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都不能够不到庭参加诉讼,如果原告不到庭不参加诉讼的话,那么就是按照撤诉来进行处理,如果说是被告不到庭参加诉讼的话,就会导致自己的全息,有可能会被漠视。

三、离婚开庭可以不去吗

离婚开庭一般不可以不出席,只有当满足本人不能表达意志,或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或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除上述情况之外,其他离婚案件一般不得适用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

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一百五十七条
[1]《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一百五十七条

四、第一次开庭未离成,六个月后没有第二次开庭,法院能否判决离婚?

1、法律对两次开庭审理之间的时间间隔没有规定。也就是说,法律没有规定第一次开庭之后要在多长时间内第二次开庭。是否再次开庭、何时再次开庭,由审判人员确定。

2、对于公诉一审普通程序案件,法律只规定了审理期限。

五、我国法律的规定,起诉离婚多长时间可以开庭?

通常一审期限按照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个月,二审期限是三个月,合起来一个离婚案件从头到尾少则3个月,多则9个月。

六、无效婚姻时限已过,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吗?

1、无效婚姻自始无效,无需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七、婚姻中离婚的可行性分析

你好,可到法院起诉离婚。

八、"离婚法院何时才能开庭判离婚?"

能否离婚需要看情况,如需帮助可以委托律师

九、"离婚率逐年攀升,如何快速调解解决纠纷?"

正常在半个月到一个月受理,中间看案件有没有需要调查,一般一个月内开庭,最多半年开庭。如果第一次离不了,第二次要六个月之后才能再次起诉。一般第二次开庭都会判离。

十、一个人去能否办理离婚手续?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二是诉讼离婚,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只能选择离婚。若选择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一个人无法完成离婚登记。如果另一方不配合或者已经失踪多年音讯全无时,当事人选择只能离婚。若选择诉讼离婚,一方需要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提讼。虽然立案是可以一方去办理的,但是开庭审理时,需要双方都在场,因为离婚案件不同于其他民事案件,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法官必须组织调解,调解自然需要两个人互相交流。而且,离婚案件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所以需要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如果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的,或者被告已经下落不明的,公告60天后,也会缺席判决。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批复第十四条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一)户口证明;(二)居民身份证;(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四)离婚协议书;(五)结婚证。

引用法规
[1]《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十一、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可以延长开庭时间吗?

你好!开庭时间延长可以向法院主办法官申请。判离婚的标准是感情确已破裂,建议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时间,或者举证对方有重大过错(出轨、家庭暴力等)。

十二、离婚结婚证遗失怎么办?

离婚需要本人到场。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2、【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3、【离婚与子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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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卿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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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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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评论
与卿赴月
1楼 · 2025-03-19 21:51:12

如果对行政机关的罚款、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为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