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归女方孩子改姓的方式为直接向公安机关申请,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的姓名的,公安机关应予以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依照变更协议书申请变更登记的,申请变更登记的人应当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变更登记申请书。申请变更姓名登记或需同时申请曾用名变更登记的,还应提交原籍或全国常住人口登记表及居民身份证等证件,按下列情形办理相应手续:
(一)属未成年人的,应由监护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二)属成年的,凭本人申请、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结婚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三)公民的更正(错、重)出生日期,应根据本人要求凭依据证明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相关规定办理,同时缴交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8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二)父母离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由双方协商一致将书面申请交与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九条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如果对行政机关的罚款、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为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