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顾】
退休的李大爷每天没什么事,最大的乐趣就是和好友出门钓鱼。这天同往常一样,好友邀请李大爷一起出门钓鱼。李大爷边走边打电话,走到红绿灯路口时,听到电话里好友说人齐了就差自己了,不由得有些心急。过马路时也没注意红绿灯,只想着再走快一点。
当红灯亮了,大爷不顾危险,仍然争分夺秒地小跑着前进。突然,“砰”的一声巨响,李大爷被飞驰而来的汽车撞倒,倒地不省人事。司机急忙下车查看,见大爷倒地,迅速将其送往医院救治。幸运的是,经过抢救李大爷身体只是受伤,并没有性命之忧。
当大爷的儿子小李得到消息火速赶往医院,确认大爷身体没有问题后,转头就向司机“开战”。
小李认为,这司机将自己的父亲撞飞,性命险些不保,这可不是小事,必须得赔偿!要求司机赔偿大爷的医药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共计100万。司机大哥却不乐意了,明明是这大爷闯红灯,自己是正常行驶,而且事故发生后自己第一时间将大爷送往了医院,已经尽到了本分,索要100万赔偿实属难以接受,自己可不能平白无故地做这“冤大头”。
双方因为此事争执不休,小李选择报警,扬言要让警察为自己做主。当交警来到后,调取监控,了解了事情的全部经过,发现是李大爷闯红灯违反交通规则在先,因此判定本次交通事故中李大爷负全责。鉴于大爷也受了伤,司机需要赔偿大爷10%的医药费。小李听到自己父亲全责非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司法解释】
本次案件是一起典型的交通事故,下面就本次案件争议的焦点及其涉及的法律知识为大家进行讲解:
1.本次事故中谁负主要责任?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发生交通事故,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显然,本次交通事故是因为李大爷闯红灯造成的,李大爷负全责。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
本次事故,根本原因就是李大爷因打电话注意力分散而闯红灯。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显然,李大爷并没有遵守法律,最终酿成事故。
2.司机是否应当赔偿李大爷医药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人闯红灯被撞的,一般行人负全责或主要责任,机动车一方无责或负次要责任。行人闯红灯被撞的,机动车一方无责的,一般只需要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本次案件中,司机属于正常的驾驶行为,李大爷违反交通法规闯红灯才酿成了事故。因此,本次事故中司机无责,应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而李大爷的儿子上来就索要100万的赔偿,这无疑是个无理的要求。事实上,小李没有理由也没有依据要求司机赔偿。
【法院判决】
本次案件中李大爷因为打电话,注意力分散,闯红灯被撞。其子却向司机索要巨额赔偿,这可谓是滑天下之大稽。依照法律,司机只需赔偿10%的责任,而最终法院判定司机无需赔偿的结果也可谓是大快人心。
“中国式”过马路屡禁不止。在这里也提醒大家,过马路一定要看红绿灯,遵守交通法规。宝贵的生命只有一次,珍惜自身安全比什么都重要。
遵守交通规则,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是每个人的责任。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