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诊义务时应当注意的事项包括:1、转诊的前提应当是设备或技术条件不能诊治,或患者要求;2、转诊必须及时;3、转诊过程中,必须做急救处置;4、医院在履行转诊义务时应注意的其他问题。法头条法务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大家“医院在履行转诊义务时应注意什么呢?”的相关问题。
医院在履行转诊义务时应注意什么呢?
一、转诊的前提条件必须为设备或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情况下;并且转诊必须要及时。
二、转诊必须征得患者及患者家属书面的同意。转诊义务是医方的法定义务,但医疗机构只能建议转诊,对于医方转诊建议的接受与否,患者及其家属具有自主决定权。
三、危重患者转诊时,医院应派员随同,随时对患者观察治疗。
法律依据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乡村医生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对超出一般医疗服务范围或者限于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情况紧急不能转诊的,应当先行抢救并及时向有抢救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求助。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条
医疗机构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的健康服务为宗旨。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病人能够自作主张转院治疗吗?
1、病人一般是不能够自作主张转院治疗的。病人一旦住院治疗,病人与医院之间就形成了医疗服务合同关系,转院治疗相当于是解除合同了。但是,如果是经院方同意的,是可以转院的。
2、转诊时,医生要先与接诊医生讨论有关病人的诊断、治疗风险、可供选择的其他方案、转诊的理由,为病人准备好详细的书面转诊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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