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明文规定,医院是不能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的。法头条法务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大家“医院过度检查是违法行为吗?”的相关问题。
医院过度检查是违法行为吗?
医院过度检查是违法的。过度检查是指医疗机构或者是医务人员让患者接受多余的,与自身病情无关的,不属于对诊断出患者病情有帮助的检查。民法典中明文规定,医院是不能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医院违规行为有哪些?
1、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举措和医疗风险的行为。
2、为患者提供与所患疾病无关的检查、治疗和用药服务的行为。
3、将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费用转嫁个人负担的行为。
4、不按照规章限量开药或者是搭车开药、串换药品的行为。
5、没有经过患者同意,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的药品,或者是提供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的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的行为。
6、没有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章的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的行为。
7、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印或者复制资料服务的行为。
8、没有在规章时间内补记抢救工作病历内容等行为。
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条例》第十三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举措。需要实施手术,或者开展临床试验等存在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在患者处于昏迷等无法自主作出决定的状态或者病情不宜向患者说明等情形下,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紧急情况下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举措。
以上是关于“医院过度检查是违法行为吗?”的详细内容,律零网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零网的在线律师。
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