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遗嘱的房产的过户流程是当事人先到测绘部门办理相关的测绘手续,再带上产权证、继承公证书等证件材料在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完成过户。
一、公证遗嘱的房产如何过户
公证遗嘱的房产的过户流程如下:
1.公证遗赠房产过户需到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
2.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到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领取完税凭证更名过户。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公证遗嘱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公证遗嘱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2. 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3. 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4. 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5. 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三、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示您,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是如下: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如果未满18岁得孩子也不归宿,必须对孩子进行教育,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