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陪审员是什么人?
人民陪审员被誉为公民在法院中的“耳朵”和“眼睛”,是“不穿法袍的法官”。
在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一种直接形式。它是为了使法官的法律专业逻辑,不偏离社会的大众生活逻辑太远,使得司法接地气。同时,也是为了使司法能被群众所掌握、理解和接受。是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的重要举措。
(图片来源于网络,联系侵删)
二、什么人能在合议庭中担任陪审员
根据《陪审员法》第五条,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年满二十八周岁;
(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图片来源于网络,联系侵删)
三、什么人不能担任陪审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四)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五)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六)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图片来源于网络,联系侵删)
上述就是律零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陪审员是什么人?什么人能在合议庭中担任陪审员?的解答,有任何法律问题可以关注在线咨询~
什么条件下可以获得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