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这其中还包含了多种不同的内容,如果有想要了解的,下面就可以跟随法头条小编来一探究竟吧。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否需要公诉?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否需要公诉,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行为人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恶意欠薪”,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是需要公诉的。 但是,如果行为人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没有达到一定的数额标准,或者虽然达到了数额标准,但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则不属于犯罪行为,不需要进行公诉。 因此,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否需要公诉,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 之一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可以撤案吗?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否可以撤案,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当事人已经履行了支付义务,或者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且履行完毕的,可以申请撤案。 但是如果当事人有转移财产、逃匿等行为,导致无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则不能撤案,应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总之,对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八十三条
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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