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审理一般是需要两个小时的时间,一般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决定的。开庭审理需要准备的资料是起诉状、主体资格证明、起诉证据材料、起诉费证明等。
一、开庭审理一般多长时间
开庭审理一般情况需要两个小时左右。但是对于案件复杂,证据较多,诉讼参与人数多的案件,证据举证、质证、被告人询问发问等环节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因此开庭时间会相对较长,这样的案件一般几个小时是无法结束的,有的庭审甚至要持续好几天。但是案件事实简单,证据较少,诉讼参与人数不多的案件,费时就比较少,特别是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案件,开庭时间会更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二、开庭审理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开庭审理需要准备的资料如下:
1.起诉状,由原告签名,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2.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证明,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单位代码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复印件证明文件。
3.起诉证据材料。
4.授权委托书。
5.起诉费证明。
三、开庭审理后原告可以撤诉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开庭后判决前,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撤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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