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不可以拒绝支付抚养费的,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是需要按时支付抚养费用的,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是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待法院的审判即可。
一、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可以拒绝支付抚养费吗
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不可以拒绝支付抚养费的。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离婚后抚养费多少钱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法律快车提醒您,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孩子起诉抚养费需要什么资料呢
1.孩子的户口本或者出生证明以及复印件;
2.离婚协议书以及复印件;
3.离婚证及其复印件;
4.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
5.预交案件受理费。
此外还需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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