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行为人成立犯罪后,如果被判处了缓刑,就可以暂时不用去执行刑罚,不过,并不代表就可以一直不会去执行原本所判处的刑罚。这其中还包含了多种不同的内容,如果有想要了解的,下面就可以跟随法头条小编来一探究竟吧。
缓刑后还要坐牢吗?
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犯罪人员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实行社区矫正的同时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在考验期满后,原本所判处的刑罚就不会再执行,那么就可以不用去坐牢。但如果在考验期内又犯罪或确实构成犯罪的,就会执行刑罚,这时候就要坐牢。此外,在考验期内违反禁令,情节程度严重的,也需要撤销缓刑而执行原来判决的结果。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缓刑后还要交罚金吗?
一般来说,在被判处罚金的情况下,即便行为人被判处了缓刑,还是需要交的。缓刑与罚金是相互独立的,并不是说判处缓刑后就可以免交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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