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使用他人公司公章是否有效
合同使用他人公司公章是无效的。签订合同应当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得用其他公司的公章订立合同。当事人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骗取当事人财物的,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合同章一般盖在什么位置
法律快车提醒您,合同盖章,一般盖在以下几个位置:
1.在合同最后签字处盖单位公章;
2.在合同最后尾页法定代表人签字处盖法定代表人签名章;
3.如果有多页,还需要加盖骑缝章。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三、合同盖私章是否有效
经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合同应该是当事人达成合意的体现,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拘束力。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有登记备案的公章,经登记备案的公章对外具有公示效力,所以,通常情况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对外签订合同时,采用盖章的形式。而自然人的私章没有登记备案的要求,对外不具有公示效力。在私章所代表的一方否认该私章为其所有,盖章行为是其所为,即否认与对方成立合同关系时,应由主张合同关系成立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该方当事人应当举证证明该枚私章为对方所有以及盖章的行为为对方所为或对方委托他人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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