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诉讼要多久审理完毕
离婚诉讼要三个月或六个月左右的时间审理完毕。法律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二、离婚诉讼的主体
法律快车提醒您,离婚诉讼的主体必须符合以下要件:
1.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提起;
2.诉讼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
3.诉讼方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4.诉讼方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
5.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
6.原告应呈交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三、诉讼离婚是否必须夫妻双方到场
诉讼离婚双方原则上是必须到场的,下列情形除外:
1.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且经过法院准许的;
2.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不能表达意思等其他情形。
起诉离婚一般来说,是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的,但是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的,也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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