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可能会出现,“本案被执行人因暂无财产可供执行,将作结案处理”。是这些被执行的老赖真的没有财产执行,还是强制执行没有执行到老赖的痛处?
一部分对老赖深恶痛绝的网友们,提出了几个对付老赖的“绝杀招”。
第一: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如果这些老赖拒不还钱的,由执行法院冻结其“身份证”,如果某人的身份证被冻结了,无法使用,那么该人买不了车票、机票、火车票,买不了动产,买不了不动产,办不了执照,办不了很多事情……,这个冻结身份证的后果不堪设想,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如若想办法还钱,则可以取消冻结身份证的措施!
第二: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如果这些老赖拒不还钱或者隐匿转移财产的,由执行法院依照判决书上所判的金额来将老赖们定罪入刑,这样一来老赖为了不受牢狱之灾,一定会积极履行还款义务。
第三: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如果这些老赖拒不还钱或者隐匿转移财产的,由执行法院在执行老赖的同时,对老赖的家属、亲戚实施“连带责任”执行,这种行为类似于古代的“连坐”、“诛连”行为,若老赖不还钱,则其家属或者亲戚就会受到牵连,有关家属及亲戚为避免被执行,可能会纷纷举报老赖的财产线索,这样一来老赖也只能积极还款。
第四: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如果这些老赖拒不还钱或者隐匿转移财产的,由执行法院对这些老赖实施“劳役法”,即根据被执行人的自身素质、能力等情况,强制被执行人在特定的工厂劳动,其每天的报酬交由案件申请人领取,直至履行完毕所欠款项,若不想被强制“劳役”,则限期交完全部欠款。
第五: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如果这些老赖拒不还钱或者隐匿转移财产的,由执行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在其生活居住地和其户籍所在地最热闹的“人民广场”天天播放、曝光其失信行为,以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毕竟大部分人在社会上生活,还是要讲究一些脸面的。
以上五点提议,是一部分对老赖深恶痛绝的网友们所提出的,如果由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实施起来,估计效果会相当好,会相当有用,但是却不可用!因为,法院也只能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开展有关工作,目前可能实现的只有第五条,这是有相应的司法解释和规定的,所以可以实施,至于网友的其他几条提议,也只能想想。
如果别人借您钱,您一定要他出借据,而且借款数额一定要大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