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一起劳动争议的案子,在HR圈内传得火热。员工被拘留10天,遭公司辞退,居然向公司索赔14万。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1、事情经过
老邵,1978年生人,2010年入职上海某劳务公司,随后被派往上海某集团公司旗下的工厂工作。2021年2月3日,老邵上班后不久,来了几位便衣警察,对老邵进行传唤,要求他协助调查。老邵向自己的上级邓主管请了一天事假,就和警察离开了公司。哪知从那天起,老邵就“人间蒸发”了。公司里,谁都联系不上他。
反倒是老邵的母亲,分别于2月3日、4日、6日、10日,电话联系邓主管,为儿子请假。邓主管向她询问老邵的情况,以及请假原因,邵妈妈总是三缄其口。邓主管一再声明不能电话请假,不能代请假,却也没有等来老邵的任何音信。而公司这边因为老邵的“消失”,生产工作遇到了一定的麻烦。如果老邵就请假一两天,大家顶顶就过来。可是等了一天又一天,老邵一点消息都没有,可把邓主管给急坏了。为了不影响工厂的工作安排,在联系不上老邵本人的情况下,公司通知工会走流程按照员工守则的规定处理。
2月8日,在老邵“消失”4天后,公司给老邵发了一份书面通知,声明老邵于2月4日至2月7日已连续旷工3天,要求老邵在2月10日前返岗工作,逾期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月10日,老邵没有出现;
2月11日,老邵也没出现;
2月12日,老邵还是没有出现。
当2月13日老邵出现在众人视野中时,他已经被公司辞退了。为此,老邵致电邓主管,要求恢复劳动合同,要求继续上班。邓主管告知老邵,因为老邵没有按规定请假,已经被公司辞退,除非他能拿出合理的理由。但是老邵对这几天发生的事,始终未透露一个字。老邵认为自己已经请家人代为请假,并非无故旷工,公司以此为由辞退自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2、法庭审理
气愤难消的老邵,向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向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139326元。
劳动仲裁——老邵这几天为什么会消失?
到了劳动仲裁的调解环节,公司方面才知道,2月3日带走老邵的是警察。老邵消失的这几天,是因为2月3日当晚就被拘留了。之所以老邵和他的家人一直不愿说明理由,是因为老邵是因为嫖娼被拘留的。最后仲裁委对老邵的请求,不予支持。
一审法院——公司辞退被拘留的老邵合法吗?
法院认为,员工请假不是简单告知公司即可,而是要有真实、合理的请假事由,且最终由公司根据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决定是否准假,公司具有一定的自主决定权。
本案中,老邵没有将拘留的事实告知公司,缺乏诚信在先。即便老邵曾让其母向公司请假,但并没有证据证明老邵的请假申请获得公司的同意。
鉴于此,公司以老邵连续多日无故缺勤为由,认定老邵旷工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构成违法解除。公司不用向老邵支付赔偿金。
二审法院——驳回申请,维持原判
1.公司对员工的请假管理,拥有一定的自主决定权;
2.老邵并未如实告知公司请假事由;
3.老邵连续数日缺勤,给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带来了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驳回老邵的申请,维持原判。
可能有人会问,老邵既然是嫖娼被行政拘留,公司就不能以此为由,辞退老邵吗?
说实话,还真不能。
第一,公司辞退老邵的时候,并不知道老邵是因为嫖娼被拘留了。所以给出的理由是,“无故旷工”。
第二,《劳动合同法》中只规定了,“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39条)。而老邵只是行政拘留,并未构成刑事犯罪。
也有人可能会说,老邵不是不请假,而是因为被拒了,无法亲自向公司请假,而且他也让他母亲代为请假了。所以能不能算是,不是主观故意的?
我认为这样的案子,就算老邵当时能给公司打电话请假,就算他说明了事实,公司也同样可以拒绝老邵的请假申请。
试想一下,一位员工因为嫖娼被拘留了,公司还要准许他请假。出来之后,他还能返岗上班。先不说耽误了生产,就说这家企业的形象还要不要了?
如果公司因为拒绝给这样的员工批假,而要承担赔偿金,这样的审批会给社会传达什么样的价值观?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打工人3件事:
1.向公司请事假,要说明事由;
2.公司有一定的决定权,可以拒绝员工的事假申请;
3.实际的违法成本,比我们想象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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