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不同的遗嘱形式,所生效的条件也各不相同,遗嘱人要根据自己订立的遗嘱类型及其相应的生效条件,做好对应的准备工作,才能让自己所订立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
1.自书遗嘱的生效条件
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然后注明年月日。注意:不能由他人代写或记录;不能打印;不能由他人代签姓名;不能用印章、指印或其他符号代替签名。
2.代书遗嘱的生效条件
(1)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2)须由遗嘱人口述遗嘱要点,然后由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为书写,写成书面遗嘱后,代书人向遗嘱人宣读。
(3)必须注明年月日,并由代写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3.录音遗嘱的生效条件
进行录音遗嘱时,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可采取书面或录音的形式。经过见证的录音磁带应封存起来,注明年月日,遗嘱人与见证人在封条上签名。
二、遗嘱怎样公证
法律快车提醒您,遗嘱的公证:
1.准备好相关材料;
2.准备好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审查相关材料;
4.审查无误后,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
三、立有数份遗嘱以哪份遗嘱为准
1.被继承人生前订立数份遗嘱的,以哪一份为准有不同的规定:
(1)如果数份遗嘱的内容没有抵触的,数份遗嘱都具有法律效力;
(2)如果数份遗嘱的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的撤回、变更以及遗嘱效力顺位】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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