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近几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是发布了一系列针对欠钱不还老赖的措施,例如“限高令”、“失信人黑名单”虽然法律开始完善。但是那种有钱不还,打算一赖到底,往往这是让人非常头疼的事情。这种欠钱不还的,多少欠款法院才会立案呢?怎么去起诉债务人呢?有如何去讨债呢?
1、对于多少欠款法院才立案?一般来说,在民事法院范围内一般地区在1000到3000元为立案基础。但是在起诉之前,受理审批都是需要证据,证据不足往往会败讼,这对于自己的诉讼是非常不利的。因此在去起诉之前,准备好借款证据,例如借条,欠条,录音等等。欠钱金额太少了,一般是不建议去法院起诉,太繁杂,诉讼费,律师费,还有花费的时间,金额少的尽可能的找债务人协商处理。
2、遇到了欠钱不还的人,在去法院起诉之前,需要了解诉讼的时效,民事诉讼债务是有时效的,必须是要在诉讼时效内主张债权。例如借条上是有写还款的日期,诉讼时效则是在还款日期起计算两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借条诉讼时效,则是在出借人要求债务人要求还款之日算起。
3、“全国失信人黑名单”这是可以向法院申请的,若是出现了债务人躲避债务,找不到人,甚至是下落不明,微信,手机这些联系方式联系不上。债权人带上借条,银行转账凭证,身份证信息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判决后,在向法院申请将债务人加入“全国失信人黑名单”,这样债务人的信息将会公布于终,让老赖名誉扫地。
4、“限高令”申请,除了失信人名单申请,限高令对于老赖来说,老赖在生活中将会受到各方面的限制,例如飞机,高铁,高消费酒店等等。如果老赖是为了躲避债务,离开了自己住的地方,财产进行了转移,导致法院没有执行对象。如果是遇到了这种情况,试试网络悬赏找人找物,往往会有意想不到的的收获。
诉讼费用交纳标准
一、案件受理费
案件受理费是指法院决定受理案件时,起诉方按照法律规定向法院交纳的费用。一般可分为财产案件受理费和非财产案件受理费。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全额交纳案件受理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熊猫法律星球为大家整理了这份诉讼费用交纳标准及指南,供大家参考。
(一)财产案件受理费
计收方法
诉讼标的金额 计算公式
1万元及以下的 50元/件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 金额×2.5%-200元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 金额×2%+300元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 金额×1.5%+1300元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 金额×1%+3800元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 金额×0.9%+4800元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 金额×0.8%+6800元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 金额×0.7%+11800元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 金额×0.6%+21800元
超过2000万元以上的 金额×0.5%+41800元
(二)非财产案件受理费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30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受理费计收方法:
财产总额 计算公式
不足20万元的 不另行交纳
超过20万元的 金额×0.5%-1000元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500元。涉及损害赔偿的受理费计收方法:
赔偿金额 计算公式
不超过5万元的 不另行交纳
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 金额×1%-500元
超过10万元的 金额×0.5%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100元。
4.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知识产权案件
没有争议金额或价额的 500—1000元/件
有争议金额或价额的 按照财产案件标准交纳
5.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6.行政案件
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 100元/件
其他行政案件 50元/件
7、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100元。
二、申请费
执行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待执行后由被执行人按下列标准交纳:
计收方法
执行金额/价额 计算公式
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 50至500元/件
1万及以下 50元/件
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 金额×1.5%-100元
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 金额×1%+2400元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 金额×0.5%+27400元
超过1000万元的 金额×0.1%+67400元
(二)财产保全:
计收方法
财产数额 计算公式
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 30元/件
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 数额×1%+20元
超过10万元的 数额×0.5%+520元(最多不超过5 0 0 0元)
申请支付令 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申请公告催告 100元/件
申请撤销仲裁决或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400元/件
申请破产 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其他诉讼费用
其他诉讼费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实际支出的应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主要包括: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助费。
不需要交纳诉讼费用的案件:
1.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2.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3.行政赔偿案件;
4.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和免交: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所谓缓交,是指当事人经济上确有困难,暂时无力交纳诉讼费用,向人民法院申请延缓交纳的时间,待有能力时交纳。
所谓减交,是指当事人在经济上确有困难,无力交纳全部诉讼费用,经申请后,人民法院准予适当减少应交纳的诉讼费用。
所谓免交,是指当事人经济上确有困难,无力交纳诉讼费用,经申请后,人民法院准予不交纳诉讼费用。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不按规定交纳诉讼费用的后果:
当事人逾期不按照规定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法按照当事人撤诉或者撤回申请处理。
诉讼费用的负担:
诉讼费用到底由谁来负担,要等案件审理结束后,才能最终确定。一般来讲,一审案件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但需要注意的几种特殊情况是:
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决定。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3、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案件,由原告负担,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申请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诉讼费用交纳方法:
当事人凭人民法院开具的交费通知,在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收费窗口刷卡、支付宝、微信缴费。如立案时未直接缴费的,可根据人民法院开具的缴费通知书上载明的金额、账号、期限等内容,去往银行或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缴费。
当事人交款后,应妥善保管交款凭证原件,以备核对,便于开具或换领诉讼收费专用收据。
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在学校、精神病院受到损害,由谁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