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老铁私信说一年的仲裁时效太短了,一不小心就会过期。那么有没有办法延长劳动仲裁时效呢?能延长多久呢?大彬认为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那么究竟如何才能延长劳动仲裁时效呢?请继续往下看,我们不但可以延长,而且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二款规定,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看到这句话,有没有豁然开朗的感觉?办法就藏在这里,就看您读不读得懂。翻译一下刚才的法律规定,通俗地说,当劳动者知道权利被侵害之后,向单位主张一次维权,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次,又或者单位主动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劳动仲裁时效就会中断并重新计算。
那么既然如此,每当仲裁时效快到了,您就可以向单位重新主张一次维权,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再投诉一次,就会创造一个新的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限,如此一来是不是可以无限延长?劳动仲裁时效还会过期吗?
顺便提醒一下各位老铁,我刚才说的重新向单位主张权利或者再次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定要留下记录,否则没有证据的话不会被仲裁委采信。关于证据的重要性,前几期的视频和文章都讲过,今天就不再赘述了。
怎么样,我表达清楚了吗?可不可以点赞转发?我是大彬,关注我,教您学习更多实用法律知识!
如果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有权向所在单位要求享受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