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需要哪些东西?去哪里起诉?
一、起诉的条件
1、我国的法律是坚持不告不理的原则,就是你不起诉我也没办法
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是三年。有具体还款时间的,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三年;没有具体还款时间的,从欠条出具日期起算三年。
时效过了的,可以通过补借条重新起算三年,如果没什么补救措施都没做的,也可以起诉,法院会受理,也不会主动提,但如果被告主动提起就没办法了。
2、有证据
借条是证据,聊天记录也是证据,并且你所有的证据都要指向一点,你们之间存在借贷关系,他是欠你钱的!
3、多少钱能起诉
民事起诉没有金额的限制,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二、线上起诉需要准备和提交的材料
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你本人)
被告的身份复印件(借你钱的人)
民事起诉状(有模板提供)
证据材料(借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等)
送达地址确认书(有模板提供)
1、原告/被告的身份复印件
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就不说,就你本人的。被告的身份信息,确实是个难点。很多人就说,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我上哪弄去啊?根本没有!只有姓名、电话,最多最多能有身份证号码都不错了。包括我自己也是这样一个情况的,都没有意识到留存对方身份证复印件的重要性,所以这里也是给以后要借钱给别人的亲们提个醒了!
那如果是这种情况的,先别慌!两种合法的方式可以拿到!
(1)法院协查
可以在起诉状中列明被告的身份证号码,直接申请立案,法院会直接在联网系统调取被告人身份信息,不过据说大多数情况下,实现这样的操作比较困难,而且我也没有去实践过,所以就不展开说了,怕给大家引导错了。我本人采用的是大多数人都是采用第二个办法。
(2)委托律师查询
律师是可以凭姓名到公安局调取身份信息的。不过这个是收费的,一般200-800不等,看自己所在的地区和你手上有的信息来报价
2、民事起诉状
这个在网上都有模板的,大家可以搜一下就行。记住这个起诉状重点是和法官讲清楚,你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你的诉求是什么就可以的,不要长篇大论的,法官没空看。
完整的起诉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有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
(3)有起诉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4)当事人签名盖章和签署日期
这里需要注意几点:
(1)起诉状可以打印,重点是在自己签名的地方,一定要是手写的签名,并且按手印!
(2)身份信息需要和身份证信息一致,身份证号码一定需要准确的,准确填写是为了确定当事人的唯一性,一旦写错,将有可能因为主体不对被驳回。
(3)民事诉讼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只有在诉讼中明确请求了,法院才会支持,所以关于具体诉求一定要写完全,还多少钱,利息多少钱。
(4)事实和理由应该简单清楚,绝不啰嗦。
这里分享我的民事起诉状给大家做参考模板,如果大多数人需要对怎么写这个起诉状有更详细的需求,可以评论区告诉我哟。
3、证据材料
常见的材料:借条、转账记录、微信/短信的聊天记录、催款记录、律师函等等。但无论是哪种,你出示的证据都要表明这两件事:
(1)证明这钱是他/她和你借的,比如借条、聊天记录等等
(2)证明钱确实已经到对方手里了,就是支付凭证,比如银行转账流水、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等等
如果说,你当时没有要求对方写借条之类的,只有转账记录可以吗?可以的!你在后面聊天的时候,注意套对方话,让他/她承认欠你钱的事实就可以了,记得保留好这份聊天记录。我就是属于这种情况
注意一点,证据的提交,要尽可能完整地还原借款过程、催款情况、还款情况,整理好证据后,最好给材料搞个目录,方便法官查看。
这里也把我的证据材料清单发出来,希望能帮到大家。 关于证据的效力问题,比如说微信转账的,如何拿到微信转账的凭证,这些如果大家有需要的话,我后续再单独就这一块问题详细展开。
4、送达地址确认书
这个直接在网上找模板就可以了,没有什么特别要注意的。
三、怎么起诉
在微信小程序上搜索“移动微法院”,就可以看到每个省市都会有各自对应的移动微法院,之后选择自己省市的微法院,然后注册一个账户即可(就是图中“进入移动微法院分平台”)。
进入小程序后,首先要进行个人的实名认证,这时候准备好自己的身份证,按照流程进行就可以了。
中国移动微法院平台截图
进入到各省的微法院后,点击“我要立案”,点击“审判立案”,提示是否接受调解,选择不愿意,因为这个阶段的调解是个前置程序,会慢一些,我们走到起诉这一步,肯定是没办法调解了才来的,所以可以直接选择不愿意,当然你可以选择愿意,这个没太大区别。
接下来就是很重点的一步了,选择的法院要正确啊!因为民事案件一审的立案,法院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即管辖法院。选错法院,起诉是不会受理的,
确定完管辖法院之后,一定要选择基层人民法院,比如北京朝阳区的,就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选择基层的人民法院,不要觉得中级高级法院很厉害,就是它了!没错,是很厉害,可人家没有管辖权啊,还是要到基层的人民法院
接下来就是填写双方的基础资料,上传民事起诉状、送达地址确认书、证据材料,就是上面我列出的那些准备材料。
一般情况下,提交等待七个工作日审核,只要证据齐全,应该都能通过(图示带红星号的都是必须上传的)。如果审核不通过呢,小程序上也会写不通过的理由,大家根据提示修改再提交即可。
通过后,小程序会告知你7日内到法院提交纸质材料和预交诉讼费,纸质材料就是你在小程序上传的那些。诉讼费是原告预交,如果胜诉了,再由败诉方支付,钱回原路退回给你的,前提是你在民事诉讼状上写清楚了你的诉求,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记得要按缴费通知书要求的时间内交钱,不然就算撤诉的,之后等电话通知就行。
“借钱不还”型诈骗罪的认定
实践中,对于借款型诈骗案件,如果主观方面的非法占有故意是靠推定的,行为人后续的突然还款行为可能会对抗推定的成立,因此很多地方法院以立案时间作为界限,立案之前归还款项的一律无罪,认为其主观方面不具有非法占有故意,推定不成立,不管其归还款项的来源合法与否。笔者认为,这样操作虽然易于实践操作,但有不合理之处,还钱的行为应当列入考察主观方面是否具有非法占有故意的因素之一,而不应为“一票否决制”,还应当考虑比如款项的来源,以及是否因为罪刑被发现、败露而采取的补救措施等等,再结合其他证据一并分析,最后得出能否推定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故意的结论。
一、借贷式诈骗和民间借贷之间的区别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使受害人陷于错误认识并“自愿”处分财产,从而骗取数额较大以上公私财物的行为”。借贷式诈骗与民事债权债务纠纷在表现形式上有很多相似之处,如都是以借款为名转移财产、到期无法偿还债务等等。本案中,罗某就主张他和被害人之间有借款的口头约定,还有支付本息的行为,虽然最终还不起借款,但其行为属于民间借贷,并非诈骗。那么借贷式诈骗和民间借贷在表现形式上有什么区别?在具体案件中应如何判断?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行为人的主观意图不同
诈骗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即行为人在借钱时就具有不归还的意图。诈骗罪以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作为主观构成要件,因此,诈骗人“借钱”只是其虚构的幌子,主观上根本没有归还的意图。而正常的借贷人在借款时则具有归还的意思,即使后续不能及时归还,往往只是因为客观原因。
(二)行为人采取的方式不同
诈骗人在借款时会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手段,导致被害人产生错误的认识,如虚构借款用于某种投资或营利性的活动,又如虚构自已的财务状况,使被害人误信其有归还的能力。而正常借贷中,借款人往往会如实告知其借款用途,很少采用欺骗的方法。
(三)行为人对借款的态度不同
诈骗人在骗得财物后不会考虑归还财物,因此在财物的使用上毫无顾虑和节制,直接造成财物的灭失,如将借款用于赌博、吸毒或个人挥霍;而民间借贷中,借款人本身具有归还借款的能力,或者将借款用于可产生合法收益的途径,以保障归还借款。
二、如何判断行为人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
在司法实践中,很多借贷式诈骗的犯罪人在归案后,总会提出其与被害人之间是正常的借贷关系,甚至提供借条等证据予以印证,给判断此类案件的性质造成困难。比如,本案中认定罗某行为性质的关键,就在于罗某当时的真实意图是什么。主观意图是一种意识形态,只存在于人的大脑,无法直接从思维中剥离出来加以认证。往往只能依靠行为人的自我叙述,对于其真实性的判断更多的是要结合其具体行为表现等因素进行判断。“行为是基于人的意识而实施的,或者说是意识的外在表现”。[2]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不能仅仅听信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而是要根据被告人的客观行为以及其他客观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判断,行为人在犯罪中的行为表现往往更能表现出其主观意图。在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意图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行为人借钱的理由与实际用途
在正常的民间借贷中,借款人会告知债权人借款的真实用途,让债权人知晓借出资金的用途和风险,从而作出决定。而在诈骗案中,犯罪人通常会编造一些虚假的借款用途,如投资、工程建设等正当且有丰厚利润的项目,使被害人产生借出资金安全并能及时收回的错误认识。而实际上,犯罪人在获得借款后会将钱用于一些高危或者无法收回资金的活动,如用于赌博、供自己挥霍等,从而导致被害人的资金无法收回。行为人对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会反映出其借款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而借款时的理由与实际使用的异同,也可以反映出行为人在借款时是否有虚构事实或隐瞒真象的客观行为,是考察行为人主观心态的重要依据。
(二)行为人借款时的财务状况
行为人借款时的财务状况是判断其是否准备归还借款的重要因素,行为人财务状况结合其对借款的用途,能够准确把握行为人的真实心态。在很多诈骗案件中,犯罪人在本人负债累累或者没有任何偿还能力的情况下,通过虚构事实将自已装扮成富人或具有偿还能力,如谎称拥有房屋、土地、豪车等,在骗得借款后大肆挥霍,造成借款无法归还,此类情形应当认定行为人在借款时就没有偿还的意图。反之,如果行为人本人具有较好的财产条件,虽然通过虚构理由等手段获得了借款,并用于赌博等活动造成借款无法按时归还的,但其所拥有的其他财产,如房产、汽车、股票等,能够保证债权人利益不受损失的,应当认定行为人在借款时具有归还的意图,不应认定为诈骗。
(三)行为人是否有掩饰真实身份或隐匿行踪的行为
在借贷式诈骗中,行为人在犯罪之前会利用假名、假住址或假证件来掩盖真实身份,在得手后便销声匿迹。还有的行为人虽使用真实身份,但在骗得借款后或被害人追偿过程中,又通过更换手机号码、变更居住地点等方法来隐匿行踪,这些行为也能够反映出行为人不愿归还借款的主观心态,是判断行为性质的重要依据。
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应当结合以上三点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准确把握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如果别人借您钱,您一定要他出借据,而且借款数额一定要大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