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的财产范围是什么

江卿凉生遗产继承 2024-04-11 17:44:21 506阅读 举报

法定继承的财产范围是什么

法定继承财产的范围: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遗产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定继承的顺序

1、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启动继承程序,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继承程序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才会启动。,履行主要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的区别

(一)法定继承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

遗嘱继承是指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所进行的继承。法定继承是按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来进行的;而遗嘱继承则是按财产所有人生前的意思来继承的。

(二)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扶养情况来确定的,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财产所有人在遗嘱中确定的。

(三)遗嘱继承人必须是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而法定继承人不一定都是遗嘱继承人。

因为在遗嘱继承中,根据财产所有人的生前意愿,遗嘱继承人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若干人。哪些法定继承人能够继承遗产,这要取决于遗嘱的内容。

(四)我国实行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

也就是说,对公民个人遗产的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按法定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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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卿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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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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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评论
栖身星河之中
1楼 · 2024-04-11 17:58:21

如果对行政机关的罚款、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为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