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的姓名通常由父母决定,但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使用违反公序良俗或者可能引起混淆的名字。父母双方有权利和义务协商并确定孩子的姓名。
子女出生后,其姓名应如何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的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此外,对于子女的名字,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在实践中,一般由父母协商决定,尊重父母的意愿。但是,名字不得含有侮辱性、歧视性或者其他可能引起公众混淆的词语,以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法律对单方面决定子女姓名有何规定?
子女的姓名权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定。根据这些法律规定,子女的姓名一般由父母共同决定,但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由单方决定。
在正常情况下,子女的姓名应当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这是基于《民法典》第1015条规定:“自然人的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同时,《婚姻法》第22条也指出:“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如果父母离婚,对于子女的姓名权,一般会根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来决定。如果父母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子女的姓名权归属,或者法院在判决中对子女的抚养权、监护权做出明确,那么有权的一方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决定子女的姓名。如果未作约定或判决,一般原则是尊重子女的意愿,尤其是当子女达到一定年龄(如10岁以上)并能表达自己意愿时,其意见应被考虑。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15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2条
请注意,具体的法律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如有需要,应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
如何保护子女姓名权被侵害时的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即决定、使用和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对于未成年人,虽然他们的民事行为能力有限,但他们同样享有姓名权,其权利由其父母或者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和保护。如果子女的姓名权受到侵害,如被他人非法使用、冒用或恶意篡改,父母或法定代理人有权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其权益。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未成年人的姓名、肖像、名誉、隐私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当子女的姓名权被侵害时,父母或法定代理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赔偿损失,并可请求法院对侵权者进行法律制裁。同时,如果涉及到网络侵权,还可以向网络服务提供商报告,要求删除侵权内容,保护子女的姓名权不受侵犯。
子女的姓名在中国主要由父母决定,并应遵循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尊重公序良俗,不得选取可能引起不良影响或混淆的姓名。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父母对子女的姓名有争议,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法律途径解决。在决定子女姓名时,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确保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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