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不当正竞争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主要包括侵权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受害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以及可能的惩罚性赔偿等。这些因素在回答和相关法规中都有明确的规定。
哪些因素会影响不当正竞争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
1. 侵权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侵权行为的恶意程度、持续时间、影响范围等因素都会影响赔偿数额的确定。
2. 受害人的实际损失: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赔偿额应以受害人的实际损失为基准,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3. 侵权人的违法所得:如果受害人损失难以计算,法院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确定赔偿额。
4. 惩罚性赔偿:在一些严重的不正当竞争案件中,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法院可以判决给予超过实际损失一倍至三倍的惩罚性赔偿,以震慑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1. 《反不正当竞争法》:该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了赔偿原则,即“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侵权人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2. 《民法典》:其中的侵权责任编规定了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
举证责任在不当正竞争损害赔偿计算中如何分配?
司法实践中,不当竞争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分配主要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这意味着,如果原告(通常是受到不当竞争行为损害的一方)想要获得损害赔偿,他们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以下几点:
1. 被告存在不当竞争行为,例如侵犯商业秘密、虚假广告、诋毁商誉等。
2. 原告因此受到了实际的经济损失或者商誉损害。
3. 被告的不当竞争行为与原告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对于一些特定的情况,比如商业秘密侵权,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原告在证明商业秘密的存在、秘密性、价值性和被告的非法获取、使用或披露时,可以请求法院要求被告提供相关证据,这就是所谓的"举证责任倒置"。但请注意,这并不意味着原告无需提供任何证据,而是原告需要首先提供初步证据,然后被告需要反驳并提供其行为的合法性证据。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受害的经营者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商业秘密的诉讼,权利人应当提供有关商业秘密的存在、内容、价值、保密性及被告侵权的具体事实的初步证据;在权利人已经尽力提供上述证据,而主要事实仍需由被告方掌握的证据予以证明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要求被告提供相关证据。
不当正竞争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是一个综合考虑多个因素的过程,旨在公正地补偿受害者的损失,并对侵权行为进行有效的威慑。在具体案件中,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结合上述因素来确定最终的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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