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军人如果发现其配偶出轨,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寻求损害赔偿。但是否能够获得赔偿,需要视具体情况进行回答。
军人在发现配偶出轨后,能否要求损害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军人配偶的出轨行为,如果构成了上述规定中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则军人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离婚时,如一方有过错,另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有过错一方应当对无过错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对于出轨军嫂,有何种法律责任?
对于“出轨”这一行为,如果没有涉及到违法行为,如通奸、重婚等,一般而言,这只是道德问题,而不是法律问题。军嫂出轨,如果仅仅是婚内不忠,不会直接导致法律责任,除非这种行为已经严重破坏了婚姻关系,使得另一方选择离婚,并且能够提供确凿的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那么在离婚诉讼中,可能会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决定产生影响。如果军嫂的出轨行为涉及到与他人非法同居或者重婚,那么就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条款。例如,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非法同居也可能涉及到其他刑事犯罪,如破坏军婚罪(《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如果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也构成犯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破坏军婚罪以上分析基于现行法律,具体案件需要结合事实和证据,由法院依法判决。同时,婚姻关系中的问题,如情感纠纷、子女抚养权等,通常还需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处理。
军人在发现配偶出轨并能证明其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实际操作中,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配偶的出轨行为,并且这一行为已经严重伤害了婚姻关系,否则可能难以获得法院的支持。建议在这种情况下,应咨询专业律师获取详细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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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未满18岁得孩子也不归宿,必须对孩子进行教育,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