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不满一年违约怎么办(房屋租赁出租人的权利有哪些)

江卿凉生房屋租赁 2023-08-29 21:43:59 474阅读 举报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租房合同不满一年违约怎么办,房屋租赁出租人的权利有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一、租房合同不满一年违约怎么办

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承租人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的,应当按租赁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租赁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要赔偿出租人的损失。

在合同剩余期间无法出租而导致的租金收益损失。

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

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二、房屋租赁出租人的权利有哪些

1、按约定收取租金,获得使用租赁物所产生的收益的权利。

相对应承租人有按时支付租金的义务,承租人延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的,出租人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相对应,承租人转租房屋应取得出租人的同意。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若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按约定收回租赁物及其他权利。

相对应承租人有妥善保管租赁物的义务,因承租人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如果是合同的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在一年租期内,一方发生毁约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

租赁合同中往往会约定付三押一,如果租客中途违约,押金由房东收取。

而房东违约,提前收回房屋,需要给租客双倍押金,这个押金标准就是一个月租金。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此外,我们还整理了一些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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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卿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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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房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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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评论
沽酒待人歸
1楼 · 2023-08-29 22:03:59

如果对行政机关的罚款、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为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