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以专业律师的角度,法律中关于认定行为人对猥亵、侮辱行为具有预谋或放任态度的情形进行解析。阐述了此类行为的构成要件、判断标准及具体表现形式,旨在为司法实践提供清晰的法律指引。
何种情况下可认定行为人对猥亵、侮辱行为有预谋或放任态度?
1. 预谋猥亵、侮辱行为的认定
预谋是指行为人在实施猥亵、侮辱行为前,经过深思熟虑,有计划、有步骤地制定犯罪方案并付诸实施的行为状态。认定行为人对猥亵、侮辱行为有预谋,通常需考虑以下因素:
(1)主观故意:行为人对即将实施的猥亵、侮辱行为有明确的认知,即明知其行为将侵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性权利,且对此持积极追求或放任的态度。
(2)事前准备:行为人提前采取了与猥亵、侮辱行为相关的预备行动,如选择犯罪地点、时间,准备犯罪工具,甚至对被害人进行跟踪、窥探等。
(3)犯罪计划:行为人对猥亵、侮辱行为的具体方式、手段、过程等有预先设计和安排,反映出其对犯罪行为的精心策划和周密组织。
2. 放任猥亵、侮辱行为的认定
放任是指行为人对猥亵、侮辱行为的发生持消极容忍的态度,即虽不积极追求,但明知可能产生此种结果,却轻率地不加防止。认定行为人对猥亵、侮辱行为有放任态度,主要关注以下方面:
(1)主观认知:行为人对自身行为可能导致猥亵、侮辱结果具有预见可能性,即应当认识到其行为可能侵犯他人人格尊严和性权利。
(2)行为表现:在预见可能产生猥亵、侮辱结果的情况下,行为人仍继续实施相关行为,如言语侮辱、肢体触碰等,且未采取任何避免措施。
(3)后果态度:对于实际发生的猥亵、侮辱结果,行为人表现出漠视、不在乎或者无所谓的态度,未尽到应有的防止义务。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了强制猥亵、侮辱罪,其中明确指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 《刑法》第十四条:规定了犯罪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间接故意则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未成年人遭受猥亵如何处理?
未成年人遭受猥亵属于严重侵犯其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此,我国法律体系从多个层面提供了全面且严厉的保护措施和应对机制。具体分析如下:
1. 犯罪性质认定: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猥亵未成年人的行为通常构成猥亵儿童罪。该罪名不仅针对直接对未成年人实施猥亵行为的情况,还包括利用网络等手段传播涉及未成年人的淫秽物品,或者引诱、强迫未成年人进行淫秽表演等行为。
2. 法律责任:对于猥亵未成年人的犯罪分子,我国法律对其规定了严格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犯猥亵儿童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猥亵儿童多人的;
- 过程中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
- 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3. 特殊保护措施:考虑到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法律在诉讼程序中给予其特殊保护。如《刑事诉讼法》规定,询问未成年被害人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必要时可以由专业人士提供心理疏导。此外,为避免二次伤害,庭审过程中可以采取不公开审理、视频作证等方式。
4. 民事赔偿责任:除了刑事责任外,猥亵行为给未成年人造成的身体伤害、精神痛苦等,其监护人或本人有权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向侵权人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
5. 社会救济与预防:公安机关接到猥亵未成年人的报案后,应立即立案侦查,并及时采取保护措施防止侵害继续。同时,社区、学校、家庭等社会各界应加强未成年人性教育,提高其自我保护意识,防范此类事件发生。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选):
- 第二百三十七条:【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一)猥亵儿童多人的;
-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节选):
- 第二百八十八条: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 第二百九十条:开庭审理时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节选):
-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对于未成年人遭受猥亵的处理,我国法律一方面通过严厉的刑事责任追究犯罪分子,另一方面通过特殊的诉讼程序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同时赋予受害方寻求民事赔偿的权利,并强调社会各方面的预防与救助责任,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免受此类侵害。
强制猥亵罪的定义是什么?
强制猥亵罪是我国刑法中规定的一种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其核心特征在于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违背他人的意愿,对其实施猥亵行为。具体而言,该罪行包含以下几个关键要素:
1. 行为手段:行为人实施猥亵行为的方式必须是强制性的,即通过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使被害人无法抗拒或不敢抗拒。其中,“暴力”通常指直接对被害人身体施加的力量,如殴打、捆绑等;“胁迫”则指以威胁、恐吓等方式使被害人内心产生恐惧而被迫屈从,如以揭露隐私、损害名誉等相威胁;“其他方法”则涵盖除暴力、胁迫之外的一切使被害人不能、不敢反抗的手段,如利用职权、灌醉、药物控制等。
2. 猥亵行为:猥亵行为是指对他人进行性侵犯或者侮辱的行为,但尚未达到构成强奸罪等严重性犯罪的程度。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对他人身体隐私部位的触摸、亲吻、搂抱,以及以言语、文字、图像等方式对他人进行性挑逗、侮辱等。
3. 违背意愿:这是认定强制猥亵罪的关键因素,即行为人的猥亵行为必须是在违背被害人主观意愿的情况下实施的。如果被害人基于自愿同意,即使行为具有一定的猥亵性质,也不构成强制猥亵罪。
4. 危害后果:强制猥亵行为不仅侵犯了被害人的性自主权,还可能对其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破坏社会公共秩序和良好道德风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上述规定,强制猥亵罪的法定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于具有加重情节(如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法定刑升格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强制猥亵罪是指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违背他人的意愿,对其实施猥亵行为的犯罪行为。我国刑法对此类行为予以严厉惩处,旨在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特别是性自主权不受侵犯,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与道德风尚。
认定行为人对猥亵、侮辱行为有预谋或放任态度,关键在于考察其主观故意、事前准备、犯罪计划(预谋)、主观认知、行为表现和后果态度(放任)。司法实践中,应综合全案证据,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准确把握行为人的主观心态和客观行为,依法惩治猥亵、侮辱犯罪,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和性权利不受侵犯。同时,倡导全社会尊重他人权利,树立文明、健康的社会风尚。
什么条件下可以获得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