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法律意见针对“合同未成前的损害,承诺撤回后能否请求赔偿”这一问题进行专业解析。结论是,在特定情况下,尽管合同未成立,承诺撤回后的损害仍可能成为请求赔偿的基础,但需满足法律规定和举证要求。
合同未成前的损害,承诺撤回后能否请求赔偿?
合同的订立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承诺人可以在承诺期限内撤回承诺,且撤回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撤回承诺并不意味着对因缔约过程中的行为导致的损害无需承担责任。
1. 缔约过失责任:当合同尚未成立时,一方当事人因信赖对方的缔约行为,已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但对方却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撤回承诺,导致其遭受损失的,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五百条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向有过错的一方请求赔偿。缔约过失责任的成立需具备以下条件:(1)存在先合同义务,即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遵守诚实信用等原则;(2)一方违反了先合同义务;(3)另一方因该违反行为遭受了实际损失;(4)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与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 预期利益损失:除直接损失外,如因对方撤回承诺,导致一方丧失与第三人订立类似合同的机会或预期可得利益,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受害方在主张缔约过失责任时,还可以请求赔偿预期利益损失。预期利益损失的计算应以合理预见为限,并结合具体案情确定。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承诺人可以在承诺期限内撤回承诺。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承诺人有权撤销承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何种期限内撤回承诺不构成违约?
在合同法领域,承诺的撤回是一个关键问题,它直接影响到合同的成立与否以及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承诺的撤回必须在特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否则将构成违约行为。
承诺撤回的期限主要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
1. 承诺尚未到达要约人时:根据《民法典》第478条的规定,承诺可以随时撤回,直到其通知到达要约人。这意味着在承诺信息传递过程中,只要要约人尚未实际接收到该承诺,承诺人有权改变主意并撤回其承诺,这种情况下,不构成违约。
2. 承诺已到达要约人但双方未约定承诺期限时:《民法典》第481条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对承诺的期限没有明确约定,且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受要约人作出的承诺意思表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要约人。在此情况下,承诺人应在“合理期限”内撤回承诺才不构成违约。具体何为“合理期限”,需根据交易性质、交易习惯、沟通方式等因素综合判断。
3. 承诺已到达要约人且双方约定了承诺期限时:若双方在合同磋商过程中明确了承诺期限,如“请于收到本要约后三日内回复”,则承诺人应严格遵守此期限。根据《民法典》第479条,承诺一旦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即对承诺人产生约束力,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否则承诺人不得随意撤回。超出此期限撤回承诺,通常将被视为违约。承诺人能否在不构成违约的情况下撤回承诺,关键在于是否在承诺信息到达要约人之前或在双方约定(或法律推定的“合理”)的承诺期限内完成撤回。一旦承诺有效到达要约人且超过上述期限,承诺人无权单方撤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47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一)要约被拒绝;(二)要约被依法撤销;(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第479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承诺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第481条: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尽管合同未成且承诺被撤回,如果一方当事人能够证明对方在缔约过程中存在过错,且该过错导致其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合理预见的预期利益损失),则有权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请求赔偿。在具体案件中,受损方应充分举证,清晰阐述损失的发生、损失与对方缔约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损失的量化标准,以确保其赔偿请求得到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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