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男女双方离婚的时候,需要处理的事情是比较多的。但说到底还是关于两个人的,因此双方可以坐下来好好的进行沟通,只要双方意见可以达成一致就可以签订协议办理离婚了。这其中还包含了多种不同的内容,如果有想要了解的,下面就可以跟随法头条小编来一探究竟吧。
父母给的见面礼离婚时应归谁?
一般来说,夫妻双方在结婚前,如果父母有给见面礼的,在离婚的时候,见面礼就要归给付对象。但如果当时有特别指定给一方,那么就归那一方所有。但如果指定了双方,就归共同所有。此外,见面礼数额较大的,还可以视为彩礼,那么就会归女方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父母给的见面礼算不算婚后财产?
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如果双方还没有结婚,那么见面礼就不算是婚后财产。但如果是在婚后给的,也就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那么就算是婚后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父母给的见面礼分手了要回来合理吗?
父母给的见面礼分手了后一般是不可以要回来的,因为这一行为属于父母自愿的赠与,是可以不用退还的。但如果这个赠与还兼具彩礼性质,那么分手后就可以要回来。彩礼属于附条件的赠与,而所附条件就是双方建立婚姻关系,由于分手了,所附条件没有达成,那么就可以要回来。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以上就是关于父母给的见面礼这一方面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详细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律零网,这里会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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