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无缘无故被开除怎么办

笙歌醉梦间劳动工伤 2024-05-06 22:34:43 508阅读 举报

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而劳动合同一般要载明期限的,不载明期限的视不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签订劳动合同,无缘无故被开除怎么办?以下是律零网小编带来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签订劳动合同,无缘无故被开除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当被公司开除后,若公司开除原因违法,劳动者可以主张维权,无果可搜集证据向劳动局反应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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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并且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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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律零网小编整理的签订劳动合同,无缘无故被开除怎么办?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有法律上问题,可关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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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笙歌醉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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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劳动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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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评论
与卿赴月
1楼 · 2024-05-06 22:28:43

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