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何种情况下可认定为“低价折股”罪行?

烟碎雨落花甽醉法律百科 2024-05-12 23:44:28 362阅读 举报

“低价折股”罪行主要涉及公司设立、增资或股权转让过程中,利用职权或其他不正当手段,故意低估资产价值,导致国家或公司利益受损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公司法及刑法的相关规定,构成犯罪需满足特定的构成要件和主观故意。

何种情况下可认定为“低价折股”罪行?

低价折股罪的核心在于“低价”和“折股”两个要素。首先,“低价”指的是在资产评估、定价过程中,未按照市场公允价值或法定程序确定资产价值,而是人为压低价格。其次,“折股”通常发生在将资产转换为股份的过程中,特别是国有企业改组、上市或股份制改革时,若资产被低估后用于换取股份,即构成“折股”。

构成此罪需满足以下几点:

1.主体资格:行为人通常为公司管理人员、评估人员或具有决策权的人员。

2.主观方面:存在故意,即明知评估价值低于实际价值而仍然为之。

3.客观行为:实施了低估资产价值并以此为基础进行股份折算的行为。

4.结果要件:必须造成国家财产或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损失。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9条之一规定了“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虽未直接使用“低价折股”的表述,但其中提及的“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等行为,可视为与低价折股相关联的违法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关于公司设立、增资、股权转让的规定,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任何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均违反公司法精神。

3.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等相关行政法规,对国有资产的评估、转让有严格规定,旨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如何建立健全企业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保护机制?

1. 明确资产评估与定价程序:首先,应严格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及后续修订的相关规定,对涉及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公正、科学的评估。评估过程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执行,确保国有资产的价值得到合理反映。

2. 加强审批与监督机制: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企业改制方案需经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接受其全过程监督。这包括对改制方案的合理性、资产处置的合规性以及是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审查。

3. 透明化操作,防止暗箱操作:确保企业改制信息的公开透明,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规,及时公布改制方案、资产评估结果等关键信息,接受社会公众和职工的监督,防止国有资产低价转让或非法侵吞。

4. 建立法律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如低估贱卖国有资产、挪用侵占国有资产等,应依据《刑法》、《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管理人员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5. 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在企业改制中,还应根据《劳动合同法》、《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等,妥善处理职工安置、劳动关系转换、社会保障接续等问题,避免因改制导致职工权益受损,维护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

《企业国有资产法》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刑法》

《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

《劳动合同法》

《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

通过上述回答与依据,建立健全企业改制过程中的国有资产保护机制,旨在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同时保障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对徇私舞弊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徇私舞弊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国家财产权益,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属于我国刑法重点打击的犯罪行为。对此类行为的处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的规定,对于徇私舞弊导致国有资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可能构成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等犯罪。具体罪名的认定,需根据行为人身份、行为方式、主观故意、造成的损失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例如,行为人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占有、挪用国有资产的,可能构成贪污罪或挪用公款罪;如果行为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或玩忽职守罪。

2. 罚金或没收财产:对于因徇私舞弊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而被定罪的行为人,根据《刑法》第52条和第53条的规定,法院可以依法判处罚金或者并处没收个人全部或者部分财产。罚金数额应与犯罪情节、悔罪表现、挽回损失情况等因素相适应,没收财产则限于行为人的违法所得及其孳息、用于犯罪的本人财物。

3. 追缴违法所得:根据《刑法》第64条的规定,对于行为人因徇私舞弊所获得的违法所得,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这是为了尽可能恢复国有资产原状,减少国家经济损失。

4. 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情节严重或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根据《刑法》第54条的规定,法院还可以附加剥夺行为人一定期限内的政治权利,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担任公职的权利等。

5. 职业禁止:根据《刑法》第37条之一的规定,对于因犯有贪污、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被判处刑罚的行为人,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从事相关职业。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382条至第390条:规定了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等相关罪名。

第397条:规定了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

第167条:规定了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第52条、第53条:规定了罚金和没收财产的适用。

第64条:规定了追缴违法所得、责令退赔。

第54条:规定了剥夺政治权利。

第37条之一:规定了职业禁止。

2. 相关司法解释及指导性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各类职务犯罪出台的一系列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案例,对上述罪名的具体适用、量刑标准、损失认定等问题提供了更为详细的指引。法律对徇私舞弊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处罚标准严格且全面,既包括刑事责任(如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也包括财产性处罚(如罚金、没收财产、追缴违法所得)、资格性处罚(如剥夺政治权利、职业禁止)等,旨在通过严厉惩处此类犯罪行为,保护国有资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认定“低价折股”罪行需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体资格、主观故意、具体行为以及造成的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行政法规进行判断。实践中,此类案件的处理还需结合具体案情,由司法机关依法调查取证,确保公正裁决,有效保护国家、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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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烟碎雨落花甽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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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评论
天上仙
1楼 · 2024-05-12 23:53:28

什么条件下可以获得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