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内地居民和华侨在中国结婚也属于涉外婚姻,接下来就让律零网的法务带您多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我国内地居民和华侨在中国结婚也属于涉外婚姻吗?
我国内地居民和华侨在中国结婚也属于涉外婚姻,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我国内地居民与港澳台居民结婚属于涉外婚姻吗?
我国内地居民与港澳台居民结婚属于涉外婚姻。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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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行政机关的罚款、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为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