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具体是哪些?

栖身星河之中劳动仲裁 2024-12-25 15:42:26 640阅读 举报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6个条件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六个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


申请人未与用人单位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或者其代表的主体不符合规定。例如,未依法注册登记的组织或个人提起的仲裁申请,可能因主体不适格而被不予受理。


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


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或者并非已故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其自身权益并未受到该劳动争议的实质影响,无法以自身名义提起仲裁申请。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劳动仲裁主要处理因劳动权利义务关系引发的争议,如工资报酬、社会保险、解除劳动关系等方面的纠纷。对于一些非劳动纠纷,如单纯的民事合同纠纷或民事侵权纠纷等,仲裁机构将不予受理。

4.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劳动争议应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果申请人向无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该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5.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如果超过了这一时效期限,仲裁机构将不予受理。但请注意,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此限制;然而,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6.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

申请书的内容不明确、不完整,或者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如表述模糊的请求事项、缺少必要的证据等,都可能导致仲裁机构不予受理。

综上所述,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六个条件涵盖了申请人资格、争议性质、受案范围、管辖权、时效期限和申请材料等多个方面。在申请劳动仲裁前,申请人应仔细核对这些条件,确保自己的申请符合受理标准。

仲裁申请书 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 证据来源 、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可凭劳动 仲裁机构 出具的 不予受理通知书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职员与单位发生纠纷之后,是可以采取法律的途径来维护权益的,但是不管是采取什么方式,都是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大部分的劳动纠纷都可以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请求,然后经过审理,职员或者是单位,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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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栖身星河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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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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