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继承娘家房产丈夫离婚时有权分割吗?

江卿凉生财产分割 2023-08-31 19:04:27 460阅读 举报

夫妻在结婚之后,双方所取得的财产都算是共同财产,不过婚前财产依然算是个人财产。如果离婚的时候,一般也是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婚前个人财产是不用参与进来的。这其中还包含了多种不同的内容,如果有想要了解的,下面就可以跟随法头条小编来一探究竟吧。

妻子继承娘家房产丈夫离婚时有权分割吗?

  由于妻子继承房产的时候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因此是算作共同财产,丈夫是有权要求分割的。但如果在继承的时候,有遗嘱说明归一方所有,那么就不能算作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自然也就不同分割了。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父母借钱买的房子没打借条离婚怎么办?

  如果父母没有证据可以证明与子女之间存在借贷关系的,由父母出钱购买的房子,且房子登记在孩子一方名下的,就算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房产就属于子女的财产,离婚的时候不用分割。但如果登记在夫妻名下的,就算是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需要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离婚前给孩子买房算不算共同财产?

  如果房子没有登记在孩子名下而是夫妻双方或任一方的,那么就还算是共同财产。但如果孩子和父母都有登记的,那么就会按照登记时所约定的份额来划分所有权。还有一种情况是房子登记在孩子名下,主要区分的是孩子成年和未成年的情况。如果孩子已经成年了,那么房子就算是孩子的,不算作共同财产。但如果孩子还是未成年,那么还需要看夫妻在房屋登记时做出的意思表示。如果是赠与子女,那么就可以认定是子女的个人财产,由拥有抚养权的那一方来管理。但如果意思不是赠与的,就会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以上就是关于夫妻财产这一方面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详细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律零网,这里会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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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卿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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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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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评论
云中探戈
1楼 · 2023-08-31 18:59:27

如被公安机关传唤或拘传,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2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