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显示,两年前的杀妻藏尸案凶手目前已被执行死刑。
该案件事发两年前,男子在家中用水果刀杀死了已经结婚10年的妻子。杀人后,男子不仅没有试图自首或者逃命,而是一边购买冰柜,一边伪装妻子尚未死亡的情形和家人以同事信息交流。
次日,在男子试图将妻子尸体放入冰柜未果后,当晚报警称妻子自杀。
在法院的一审中,男子被判处死刑,经过男子的上诉,在二审裁定中,驳回男子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男子尽管存在报警行为,但是并未对自己的罪行进行供述,故不构成自首,且一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故判处死刑。
近日,法院告知,该男子已被执行死刑,杀人凶手已经受到了应有的处罚。
杀人未遂的情况怎么判?
杀人未遂的情况需要根据司法实践进行判断。
首选如果证据确切,能够证明是杀人未遂的情况,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以故意杀人罪的刑罚进行量刑,由于是未遂情节,将会对比既遂犯有一定程度的从轻、减轻处罚情况。
根据《刑法》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杀人未遂的情况可能算情节较轻情节,不过具体还需要根据司法实践中的判断,需要参考动机以及其他各方面调查结果进行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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