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法院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配。
案件情况
2021年10月,张先生与赵女士步入婚姻殿堂,婚后购置了一辆价值60万元的轿车,登记于赵女士名下。然而,婚姻之路并非坦途,2023年5月,张先生提起离婚诉讼,虽未获法院准许,却触发了后续的财产纠纷。赵女士未经张先生同意,以明显偏低的30万元价格出售了该车辆。张先生愤然诉诸滨海新区法院,请求分割售车所得价款。
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配?
对已认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相关规定:
1、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2、婚后时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3、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和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4、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一般不超过两年。
5、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时,应照顾女方。
6、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7、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原则有哪些?
1、男女平等原则。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是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
3、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的利益。
4、给予补偿的原则。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可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予以补偿。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
如果被从楼上掉下的花盆砸伤,可以把它们的管理者告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