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犯罪有哪些罪名?

茶笺油灯法律百科 2024-12-27 17:18:11 271阅读 举报

近期,上海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办张某等人涉嫌非法经营案。经查,2022年10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张某组织招揽技术开发、App运营、黑灰产引流等数十人组成职业化非法放贷犯罪团伙,以“高利放贷”非法营利为目的,在境外开发运营26款网贷App,向境内非法提供贷款业务,收取借款金额30%-35%的高额周息,截至案发,累计向5万余人非法放贷5.6亿元。今年8月,办案单位开展收网打击,抓获以张某为首的22名犯罪嫌疑人。随后,公安部经侦局在本案基础上部署全国公安经侦部门开展集群打击,抓获犯罪嫌疑人29名,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金融犯罪有哪些罪名?

  金融犯罪罪名包括信用证诈骗罪、保险诈骗罪、票据诈骗罪等,主要有:

  一、信用证诈骗罪

  信用证诈骗罪是指以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为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保险诈骗罪

  保险诈骗罪是金融犯罪中的一种,是指以保险为手段,通过虚假陈述、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具体罪名包括:保险诈骗、保险欺诈、保险诈骗罪等。

  三、票据诈骗罪

  票据诈骗罪是指以金融票证为手段,通过虚假的票据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它的立案标准是个人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单位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

  四、伪造货币罪

  伪造货币罪是金融犯罪中的一种罪名,具体表现为以伪造货币为手段,将一种货币伪造为另一种货币的行为。

  五、有价证券诈骗罪

  有价证券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犯罪行为。

  六、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是指以伪造、变造的方式,制作、复制、变造金融票证,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

  七、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是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2)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筹备组织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量刑幅度:情节严重的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款、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四条

  八、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金融犯罪中的38种罪名中,包括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其中,出售是指以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总面额在4000元以上或者币量在400张(枚)以上的行为。

  九、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无效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

  十、变造货币罪

  变造货币罪是指以变造货币的方式进行货币的制造过程,数额较大,属于情节严重。

  十一、逃汇罪

  逃汇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非法转移到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单笔在200万美元以上或累计数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的行为。对单位判处逃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量刑幅度。

  十二、集资诈骗罪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十三、高利转贷罪

  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

  十四、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

  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是指以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为手段,将金融机构的合法经营权变卖给他人,并获得相应的利润。

  十五、洗钱罪

  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提供资金账户的; (2)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

  十六、骗购外汇罪

  骗购外汇罪是指以非法手段购买外汇,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骗购外汇罪的立案标准是骗购外汇,数额在50万美元以上。

  十七持有、使用假币罪

  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四百张(枚)以上的行为。

  十八、危害金融机构管理秩序犯罪

  危害金融机构管理秩序犯罪包括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和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

  十九、破坏外汇管理秩序罪

  破坏外汇管理秩序罪是指在国家外汇管理制度方面有重大破坏或犯罪行为。例如,逃汇罪是指以非法手段将本国货币强行兑换为外国货币,或者以欺诈手段将外国货币兑换为本国货币等。

  二十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等

  涉及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的罪名包括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足以伪造可进行交易的信用卡,或者足以使他人以信用卡持卡人名义进行交易。涉及信用卡1张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金融犯罪是指什么?

  金融犯罪,指发生在金融活动过程中的,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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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茶笺油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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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评论
笙歌醉梦间
1楼 · 2024-12-27 18:20:11

如果未满18岁得孩子也不归宿,必须对孩子进行教育,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