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结婚购买的三金通常归为女方个人物品,但也需考虑彩礼原则、金额、双方经济状况及过错等因素。能协商则依协议,否则需法律途径解决。
一、离婚时三金归属哪一方
1.离婚时,结婚时购买的三金归属哪一方,是一个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的问题。由于“结婚三金”一般较为贵重,且具有专属女方使用的属性,因此,在一般情况下,给予女方后就转化成了女方的个人物品。
2.应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参照彩礼的处理原则,结合“三金”附条件赠与的属性,综合考虑“三金”金额、男女双方经济状况、双方的过错程度、双方是否结婚、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女方是否索要、男方是否主张该权利等具体情况来妥善处理。
(1)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那么按照双方的协议来处理;
(2)如果协商不成,则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争议。
二、离婚彩礼法定退还条件
法律快车提醒,在离婚时,彩礼的退还问题也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需要确定一方给予另一方的财物是否属于彩礼。
1.如果属于赠与的,则无权要求退还。
2.如果属于彩礼钱的,那么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可以请求退还彩礼钱。
法定的离婚退还彩礼的条件主要包括:
1.只是订婚的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离婚彩礼必须退还;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必须退还;
3.因一方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且这种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程度。
如果被从楼上掉下的花盆砸伤,可以把它们的管理者告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