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生子,不直接算重婚。是否构成重婚罪,需看出轨方与第三者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若只是婚外情并育子女,未共同生活,则不构成重婚;反之则构成。重婚包括法律重婚和事实重婚。
一、婚外情生子算重婚吗
婚外情生子,并不直接等同于重婚。是否构成重婚罪,关键在于出轨方与第三者是否在日常生活中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1.如果出轨方与第三者只是发生了婚外情并育有子女,但并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那么这种行为并不构成重婚罪。
2.如果出轨方与第三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无论是否育有子女,都构成重婚罪。值得注意的是,重婚的形式包括两种:
(1)法律上的重婚,即出轨方与第三者又登记结婚;
(2)事实上的重婚,即出轨方与第三者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二、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重婚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存在两个婚姻关系:行为人必须已经存在一个有效的婚姻关系,即已经与一人登记结婚,这是构成重婚罪的前提。
2.又与他人结婚:行为人在已有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虽未登记但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是构成重婚罪的核心要件。
3.故意为之:行为人必须明知自己已有配偶而仍然与他人结婚,或者虽未登记但故意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是构成重婚罪的主观要件。
三、哪些行为不构成重婚罪?
在认定是否构成重婚罪时,需要注意以下两种特殊情况,虽然行为人有重婚行为,但也不能认定为重婚犯罪:
1.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夫妻一方因不堪忍受另一方的虐待而外逃,并在外地与他人结婚的,由于这种重婚行为的动机是为了摆脱虐待,社会危害性明显较小,因此不宜以重婚罪论处。
2.因遭受灾害外逃而与他人重婚的:因遭受自然灾害等原因在原籍无法生活而外流谋生的夫妻一方,在知道对方还健在的情况下,为了生计而不得不在原夫妻关系存在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的,这种重婚行为尽管有重婚故意,但其社会危害性不大,也不宜以重婚罪论处。
如果未满18岁得孩子也不归宿,必须对孩子进行教育,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