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什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时间

茶笺油灯法律百科 2025-01-23 09:12:39 317阅读 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立法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具有重要的立法、监督和决策职权。

以下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

1. 立法权

  • 制定和修改法律:全国人大有权制定和修改宪法和法律,包括民法、刑法、行政法等。

2. 监督权

  • 监督政府和其他国家机关:全国人大对国务院(中央政府)和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其依法行使职权。
  • 审查和批准政府的工作报告:每年审查国务院的工作报告、国家预算和决算报告。

3. 选举权

  • 选举国家领导人:全国人大有权选举国家主席、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重要职务。

4. 决定权

  • 决定国家重大事项:全国人大有权决定关于国家的重大事务,包括对国家的战争与和平问题、国家的重大经济政策等。
  • 批准国家预算和决算:全国人大审查和批准国家的年度预算和决算,确保财政支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5. 宪法和法律的解释权

  • 解释宪法和法律:全国人大有权对宪法和法律进行解释,以解决法律适用中的争议。

6. 其他职权

  • 批准和修改地方性法规:全国人大有权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规进行批准和修改。
  • 决定国家的基本政策:包括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基本政策及其调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时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成立时间是1954年9月15日‌。具体来说,1954年9月15日至28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中南海怀仁堂举行,标志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正式成立‌


总结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承担着立法、监督、选举和决定等多项职权,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确保国家机构的依法运作和国家政策的实施。全国人大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通常在3月,期间会讨论和决定上述职权相关的事务。

版权声明:
作者:茶笺油灯
链接:https://www.law00.com/p/8.html
来源:法律百科
本文由本站用户发布,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内容仅供参考,阅读前请先查看【免责声明】考试集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若此文章存在违规行为,您可以点击 “举报”


登录 后发表评论
0条评论
还没有人评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