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离婚时,未成年孩子抚养权归属可协议确定,倡导双方协商;若达不成一致,法院将依据具体情况判决,依据子女最佳利益综合考虑。
一、家长离婚未成年孩子归谁抚养
家长离婚时,对于未成年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法律并没有硬性规定必须由哪一方抚养,而是以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
1.父母双方有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权利,法律也倡导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解决抚养问题。
2.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将依据具体情况作出判断。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原则上是随母方生活。
如果母方存在某些特殊情况,如: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导致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或者虽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又或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方生活,那么子女可以随父方生活。
3.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父方和母方都要求子女随其生活,法院会优先考虑某些特定情形,如:
(1)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或者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又或者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以及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存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等。
二、如何协议或诉讼确定抚养权
法律快车提醒,确定抚养权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协议和诉讼。
1.父母双方可以尝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确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这种方式不仅更加灵活,还能减少双方的矛盾和冲突,对子女的成长环境也更为有利。
2.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那么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在此情况下,双方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和材料,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充分考虑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以及双方的实际情况和抚养能力等因素,确保判决结果公正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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