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举报立功可以减刑吗?很多人对于这个问题不了解,今天小编整理给大家详细解读一下具体是什么情况。
在看守所举报立功可以减刑吗?
在看守所获得的立功可成为减刑依据。
无论身处看守所抑或服刑之地,皆有资格申请减刑。
减刑的实现包含实体法与程序法双重层面,既涉及刑事责任的运作,亦依照特定程序开展。
《刑法》第六十八条明确规定:犯罪分子如能有效指控他人罪行,查证属实或提供重要线索协助破案,即可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待遇;若有重大立功表现,则可获减轻甚至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在看守所举报他人立功能减多少?
在看守所举报他人立功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如果立功表现重大,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对于犯罪较轻的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立功的具体条件和程序: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立功的表现形式包括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提供重要线索、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嫌疑人等。监狱犯人需要向监狱的刑罚执行部门提交立功的相关材料,经过审查和公示后,由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评审,最终决定是否减刑。
补充信息:有些监狱可能会通过购买监狱自办报纸等方式来获取减刑的机会。例如,购买一份三十多元的监狱自办小报可以获得1.5分,购买20份便有望减刑30天。此外,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看守所在哪些情况下给予罪犯奖惩?
根据相关法规,看守所可以给予罪犯以下几种奖惩:
1. 给予表扬:对于遵守管理规定、努力学习、积极劳动、有认罪服法表现的罪犯,看守所可以给予表扬。这种表扬可以鼓励其他在押人员积极改造,树立良好的形象。
2. 给予物质奖励:对于在看守期间有突出表现的罪犯,看守所可以给予物质奖励。这种奖励可以激励其他在押人员积极改造,争取更好的表现。
3. 给予记功:对于在看守期间有突出贡献的罪犯,看守所可以给予记功。这种记功可以作为减刑、假释等司法处理的重要参考依据。
4. 准予离所探亲:对于在服刑期间一贯表现好、离开看守所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看守所可以根据情况准其离所探亲。这种准予离所探亲可以促进罪犯与家人团聚,有利于罪犯的改造和家庭关系的维系。
看守所内在押人员奖惩制度
根据我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看守所内在押人员的奖惩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对于一贯遵守监规纪律、努力学习、积极劳动的在押人员,看守所应当给予表扬;对于有突出表现的,可以给予物质奖励。这种奖励可以鼓励在押人员积极改造,树立良好的形象。
2. 对于自觉维持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的在押人员,看守所应当给予表扬;对于爱护公物表现突出的在押人员,看守所可以给予物质奖励。这种奖励可以促进在押人员自觉维护个人和公共卫生环境。
3. 对于检举揭发监内外犯罪分子并经查证属实的在押人员,看守所应当给予表扬;对于劝阻人犯行凶、逃跑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在押人员,看守所可以给予物质奖励。这种奖励可以鼓励在押人员积极参与维护监内秩序和社会安全。
4. 对于有违反监规纪律、不服监管等行为的在押人员,看守所应当根据不同情节分别给予警告、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禁闭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种处罚可以促使在押人员遵守监规纪律,改正不良行为。
5. 对于禁闭的人犯,应当关在专设监房反省。禁闭期限一般为一至十天,最长不得超过十五天。这种禁闭可以促使在押人员深刻反省自己的行为并改正不良习惯。
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在学校、精神病院受到损害,由谁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