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2025规定很多人对于这个问题不了解,今天小编整理给大家详细解读一下具体是什么情况。
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2024规定

根据《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保外就医的严重疾病范围如下:
一、严重传染病
肺结核伴空洞并反复咯血;肺结核合并多脏器并发症;结核性脑膜炎。
急性、亚急性或慢性重型病毒性肝炎。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伴有需要住院治疗的机会性感染。
其他传染病,如 Ⅲ 期梅毒并发主要脏器病变的,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脑脊髓膜炎及新发传染病等监狱医院不具备治疗条件的。
二、反复发作的精神病
反复发作的,无服刑能力的各种精神病,如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等,但有严重暴力行为或倾向,对社会安全构成潜在威胁的除外。
三、严重器质性心血管疾病
心脏功能不全:心脏功能在 NYHA 三级以上,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严重心律失常:如频发多源室性期前收缩或有 R on T 表现、导致血流动力学改变的心房纤颤等。
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有严重心绞痛反复发作,经规范治疗仍有严重冠状动脉供血不足表现。
高血压病达到很高危程度的,合并靶器官受损。
主动脉瘤、主动脉夹层动脉瘤等需要手术治疗的心血管动脉瘤和粘液瘤等需要手术的心脏肿瘤。
急性肺栓塞。
四、严重呼吸系统疾病
严重呼吸功能障碍:由支气管、肺、胸膜疾病引起的中度以上呼吸功能障碍,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支气管哮喘持续状态,反复发作,动脉血氧分压低于 60mmHg,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五、严重消化系统疾病
肝硬化失代偿期。
急性出血性坏死性胰腺炎。
急性及亚急性肝衰竭、慢性肝衰竭加急性发作或慢性肝衰竭。
消化道反复出血,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且持续重度贫血。
急性梗阻性化脓性胆管炎,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肠道疾病:如克隆病、肠伤寒合并肠穿孔、出血坏死性小肠炎等危及生命的。
六、严重肾脏疾病
各种急、慢性肾脏疾病引起的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如急性肾衰竭、慢性肾小球肾炎等。
七、严重神经系统疾病及损伤
严重脑血管疾病、颅内器质性疾病并有昏睡以上意识障碍、肢体瘫痪、视力障碍等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各种脊髓疾病及周围神经疾病与损伤所致的肢体瘫痪、大小便失禁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生活难以自理。
癫痫大发作,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每月发作仍多于两次。
重症肌无力或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等疾病,严重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锥体外系疾病所致的肌张力障碍和运动障碍出现生活难以自理。
八、严重内分泌代谢性疾病
严重内分泌代谢性疾病合并重要脏器功能障碍,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如脑垂体瘤需要手术治疗、肢端肥大症、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等。
九、严重血液系统疾病
再生障碍性贫血。
白血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恶性组织细胞病、嗜血细胞综合征。
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
严重出血性疾病,有重要器官、体腔出血的,如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血友病等,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十、严重脏器损伤和术后并发症
脑、脊髓损伤治疗后遗有中度以上智能障碍,截瘫或偏瘫,大小便失禁,功能难以恢复。
胸、腹腔重要脏器及气管损伤或手术后,遗有严重功能障碍,胸腹腔内慢性感染等内外瘘形成反复发作;严重循环或呼吸功能障碍。
肺、肾、肾上腺等器官一侧切除,对侧仍有病变或有明显功能障碍。
十一、严重骨、关节疾病及损伤
双上肢,双下肢,一侧上肢和一侧下肢因伤、病在腕或踝关节以上截肢或失去功能不能恢复。
脊柱并一个主要关节或两个以上主要关节因伤、病发生强直畸形,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脊柱伸屈功能完全丧失。
严重骨盆骨折合并尿道损伤,经治疗后遗有运动功能障碍或遗有尿道狭窄、闭塞或感染,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十二、五官严重功能障碍
伤、病后双眼矫正视力<0.1,经影像检查证实患有白内障、眼外伤、视网膜剥离等需要手术治疗。
咽、喉损伤后遗有严重疤痕挛缩,造成呼吸道梗阻受阻,严重影响呼吸功能和吞咽功能。
上下颌伤、病经治疗后二度张口困难、严重咀嚼功能障碍。
保外就医的条件和程序?
一、保外就医的条件
1、疾病范围:
罪犯患有严重疾病,符合国家规定的保外就医疾病范围(如癌症、严重心脑血管疾病、传染病等)。
疾病需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并出具证明。
2、刑期要求: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
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上(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3、社会危险性评估:
罪犯在保外就医期间不具有社会危险性。
需经监狱管理部门评估并出具书面意见。
4、担保条件:
罪犯需有家属或监护人提供担保,确保其在保外就医期间遵守相关规定。
二、保外就医的程序
1、申请与初审:
由罪犯本人或其家属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医疗证明。
监狱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2、医疗鉴定:
初审通过后,由指定医疗机构对罪犯的病情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
3、审批决定:
监狱管理部门根据医疗鉴定结果和社会危险性评估意见,作出是否批准保外就医的决定。
批准决定需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4、公示与监督:
批准决定需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监狱管理部门需书面说明理由。
三、保外就医的管理
定期报告:
保外就医期间,罪犯需定期向监狱管理部门报告治疗情况和身体状况。
家属或监护人需协助监督罪犯的行为。
医疗费用:
保外就医期间的医疗费用原则上由罪犯或其家属承担。
对经济困难的罪犯,可申请监狱管理部门适当补助。
收监条件:
罪犯病情好转或治愈后,需及时返回监狱继续服刑。
对违反保外就医规定的罪犯,监狱管理部门可立即收监。
如果对行政机关的罚款、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为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