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
诈骗罪侵犯的核心对象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这意味着,虽然某些犯罪行为可能采用欺骗手段,但如果不是针对公私财物所有权的侵犯,就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其侵害的是人身权利,因此不属于诈骗罪范畴。同时,诈骗罪的对象仅限于合法的公私财物,不包括非法利益或金融机构的贷款。
(二)客观要件
在客观上,诈骗罪表现为行为人使用欺诈手段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欺诈行为包括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其目的是为了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这种错误认识而自愿处分财产。这种欺诈行为必须是导致被害人财产损失的直接原因,且必须具备一定的客观逻辑顺序。
(三)主体要件
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
诈骗罪在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这意味着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被害人财产损失,但仍然故意为之,并希望从中获得非法利益。
关于诈骗罪的量刑: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将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处罚。如果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将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关于数额的认定:
根据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分别被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同时,如果诈骗数额接近“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备某些特定情形(如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等方式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救灾、抢险等款物;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造成被害人严重后果等),则被视为“其他严重情节”或“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将受到更严厉的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如果对行政机关的罚款、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为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