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处理机关为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关于“小区内的交通事故归谁管?”的问题,法头条的法务整理了一些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小区内的交通事故归谁管?
小区里出交通事故和公路上出交通事故一样的,都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事故认定并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理包括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以及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街道和胡同(里巷),以及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
交通事故赔偿有精神损失费吗?
交通事故赔偿是否有精神损失费,要分情况而定,一般性的交通事故是没有精神损失费的,只有在涉及到人员死亡或伤残的情况下才有。而且涉及到人员死亡或伤残的情况通常还要到法院起诉后,法院出具的判决书才会有。不过在交警的调解中也有,但这种情况极少。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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