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继承,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少年时光祭继承 2023-09-13 14:29:38 358阅读 黑龙江省黑河市 铁通
农村宅基地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继承,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提示:如果此问题没有解决您的需求,您可以点击 “我也要问” 在线咨询。 我也要问

若此问题存在违规行为,您可以点击 “举报”

3条回答

  • 栖身星河之中
    2023-09-13 15:07:38 已采纳

    服务地区-福建宁德
    法律分析: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所有权不能继承,但可以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按照按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人必须是村集体成员。法律依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
    接受转让、购买房屋取得的宅基地,与原有宅基地合计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允许继续使用的,可暂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回答仅供参考。

    38 举报
  • 笙歌醉梦间
    2023-09-13 15:17:38

    服务地区-福建福州
    法律分析:现行法律规定是:
    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进行继承。
    2、不只是农村户籍的子女可以继承;具有城镇户籍的子女也可以继承父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3、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发生继承,只有在继承农村房屋的同时对宅基地使用权同时发生继承,遵循房地一体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49 举报
  • 茶笺油灯
    2023-09-13 15:10:38

    服务地区-福建厦门
    农村宅基地一般是无法继承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财产非个人财产。但是若在农村宅基地上有房屋且取得房屋所有权,则房屋可继承并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根据《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第六条,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第六条
    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回答仅供参考。

    30 举报

快速提问,在线解答

1

描述需求

填写需求概要标题,补充详细需求

2

耐心等

等待网友或网站工作人员在线解答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