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地区-江苏扬州
行政立法
登记证补办流程:
第一步,车主携带所需资料,开车到车辆注册地车管所办理;
第二步,车辆通过专门的查验通道,直接到查验点,开始查验车辆;
第三步,车管所工作人员对车辆进行查验,查验完成后,车主到查验服务处确认信息;
第四步,车主到业务大厅导办服务台装订手续,排队等待办理;
第五步,装订手续后,在等候区等待叫号办理业务,然后到对应窗口进行办理;
第六步,携带受理凭证到收费窗口交费;
第七步,车主到取证窗口打印机动车登记证书,补办完成。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三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启用机动车登记证书前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未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但属于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变更、转移或者抵押登记的,应当在申请前向车辆管理所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回答仅供参考。
服务地区-江苏泰州
身份证丢失补办程序为:
1、遗失人持本人户口本的单页原件和复印件,之后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
2、户口登记机关对身份进行查验,符合条件的受理申请;
3、当事人自行缴费,并等待一段时日领证。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