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地区-陕西商洛
立遗嘱的程序是:1、当事人身份的说明;2、说明当事人委托的遗嘱执行人信息;3、说明财产状况和保险信息;4、表明是真实意思;5、说明遗嘱的法律效力;6、及相关人员签字,注明日期。
立遗嘱方法是: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统称为书面遗嘱。书面遗嘱应由立遗嘱人亲自书写,但因为立遗嘱本人病重或者文化水平低下不能自己书写时,也可以委托其他人代写,这就是代书遗嘱。订立书面遗嘱应当做到:遗嘱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以免产生歧义,或使人对遗嘱的内容产生误解。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为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几人。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自书写,签字,注明年、月、日。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回答仅供参考。
服务地区-陕西西安
订立遗嘱要符合如下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等。前述法律规定,订立遗嘱应当满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等条件,才会依法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服务地区-陕西安康
订立遗嘱的流程如下:
1、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公证遗嘱有效;
2、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嘱,无非法内容的,有效;
3、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人代书,证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的代书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的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