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所知道的法律规定,试用期辞职一般不需要赔钱,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劳动者的行为来判断。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金。这是因为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还没有建立起稳定的劳动关系,双方还在相互考察和适应阶段,所以法律赋予了劳动者相对自由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其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或者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金。这意味着,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违反了服务期或者竞业限制的约定,那么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金。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因解除劳动合同而支付的违约金或者赔偿金的上限是试用期工资的总额。这意味着,即使劳动者需要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金,数额也不会太高,一般不超过其一个月的工资总额。
此外,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能会要求劳动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这种赔偿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比如经济损失的大小、损失是否可以证明、劳动者是否有过错等因素都需要考虑。
总之,试用期辞职是否需要赔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劳动者没有违反服务期或竞业限制约定,也没有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那么一般不需要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金。但是,如果劳动者违反了相关约定或者造成了经济损失,那么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