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地产继承中,若房产证上为已故外公的名字,其子女(包括已故的叔叔)相继去世,其中已故的叔叔有一个独生子女,那么还活着的我母亲是否能继承该房产的一定比例?如何公平处理房产交易?

紫陌寒继承 2023-09-13 14:29:03 282阅读 山东省青岛市 联通
房地产继承。房产证的名字是我的外公,十年前就去世了。然后我奶奶去世了。他们有三个孩子,分别是我叔叔、我母亲和我叔叔。我叔叔去年去世了。他20年前离婚了,有一个独生子女。请问我妈能继承多少分?因为现在房证还是我公众的名字,房产交易怎么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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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条回答

  • 你与清晨阳光
    2023-09-13 15:11:03 已采纳

    服务地区-安徽蚌埠
    继承纠纷中房产继承份额分割的方式:
    1、如果被继承人订立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应当按照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执行;
    2、如果被继承人没有订立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处理,一般应当均等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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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竹笙锦瑟
    2023-09-13 15:27:03

    服务地区-安徽合肥
    法律分析:房产继承规定:(一)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二)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三)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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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卿凉生
    2023-09-13 15:25:03

    服务地区-安徽淮南
    法律分析:按照法律规定,房产继承分为两种,一是法定继承,二是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意味房屋产权人只有一个子女,那么产权人去世后房产自然继承给下一代。但如果房屋产权人有两个或以上子女,那就需要立遗嘱明确房产由哪个子女来继承,或者其他兄弟姐妹放弃自己的继承权,才能由其中一个子女单独享有继承权。法律依据:《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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