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地区-浙江宁波
当事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遗嘱公证手续:
1、提出申请。即遗嘱人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2、审查材料。即公证机构依法审查申请材料;
3、准予公证。即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的,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五条
公证机构应当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等重要的公证档案在公证机构保存期满,应当按照规定移交地方档案馆保管。
服务地区-浙江丽水
遗嘱办理公证流程如下:
1、申办遗嘱公证要提交立遗嘱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遗嘱草稿等。
2、公证处出具遗嘱公证书的条件:遗嘱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
3、办理过程: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见证人要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法律依据:遗嘱办理公证流程如下:
1、申办遗嘱公证要提交立遗嘱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遗嘱草稿等。
2、公证处出具遗嘱公证书的条件:遗嘱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
3、办理过程: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见证人要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遗嘱见证人资格的限制性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回答仅供参考。
服务地区-浙江台州
遗嘱公证的手续一般分为以下3个阶段:1、申请。申请人必须亲自填公证申请书,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2、审查。公证机关要对遗嘱公证申请进行形式和实质审查,审查遗嘱人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遗嘱是否合法有效;3、予以公证。满足以上条件后,公证机关对申请的遗嘱进行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回答仅供参考。